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6 01:10:50 浏览量:0

(来源:安徽税务)

问: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像2022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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