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旗商户 工商年报最后50天!不报将被罚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9:43:13 浏览量:0

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企业主:

1、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是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都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年报公示工作。

2、不报、迟报、漏报、错报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影响企业后续经营及股东个人征信,并可能受到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为避免行政处罚及被列入“失信名单”,特提请各类市场主体尽快年报公示。

3、如果市场主体已经决定不再正常经营,请及时到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注销登记。6月30日前无法完成注销手续的,也要进行年报公示。

4、请大家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年报系统不收费,谨防上当受骗!

5、年报时间剩下最后50天,为了防止最后阶段全国年报量大、年报系统发生意外情况,请大家尽快尽早年报!!!

罚 款(新增)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第二步:

第三步:填写年报信息

第四步:提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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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武文飞

审核 | 娜日苏

总编 | 王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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