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停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要退出历史舞台了……
又有不少地区发文明确: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随着“数电票”试点的推进,可能后续都要逐渐转移到电子税务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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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官宣:不再使用!
近日多地税局发布公告明确: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文,此前各地就已陆续发文明确:将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以湖北省税务局公告为例——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5月30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
二、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
目前已发文明确的地区:海南、浙江、江苏、吉林、湖北、黑龙江、辽宁、江西、河北、新疆、天津…(不完全整理,欢迎补充)
另外,如果有小伙伴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时,跳出如下提示:
注意啦!如果被选为“数电票”试点企业,就不能再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了!发票的抵扣勾选,要到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企业及财务人员一定要及早学习,尽快熟悉!财小加整理了最新操作指南,建议收藏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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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最新抵扣勾选操作
一、【抵扣类勾选】功能板块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归集,纳税人如需将凭证用于抵扣勾选应当通过本功能进行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如下图所示:
【抵扣类勾选】功能初始化页面如下图所示:
二、抵扣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如下图所示:
注意: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如下图所示)并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三、发票撤销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年,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如下图所示:
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四、导入/导出
点击【清单导入勾选】按钮,将【发票抵扣勾选导入模版】文件下载到电脑本地。
纳税人将编辑好的模板文件通过【清单导入勾选】按钮进行导入。
纳税人可以点击【导出】按钮,将明细信息文档下载到电脑本地。
五、代开农产品录入
针对税务机关税控系统代开的农产品发票,增加代开农产品发票勾选录入功能;
纳税人在抵扣勾选前如有需要进行抵扣的农产品代开发票,可通过该功能采集可抵扣的农产品部分发票金额,录入后系统校验带出已经存在的代开专票数据、免税普通发票数据,允许纳税人根据票面金额、9%扣除率,自主填报有效抵扣税额。
点击“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入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添加行”,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通过校验输入的信息,自动带出发票相关信息,再根据需要录入农产品部分金额、农产品部分税额,如下图所示: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发票,可点击“添加行”录入下一张发票信息;如需删除某张发票,可点击该发票所在行对应的“删除”。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认”后返回抵扣勾选界面,可对该发票进行勾选,如下图所示:
六、用途确认
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如果当前税款所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如下图所示: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下图所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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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最新不抵扣勾选操作
一、【不抵扣勾选】功能板块
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数据,海关缴款书和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的功能。
注意: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不等于留存未抵扣勾选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后,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显示为已使用,后续不可用于抵扣勾选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功能菜单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如下图所示:
二、不抵扣勾选
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如图下所示:
选择发票来源,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的发票选择“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查询的票种,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选”,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状态,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选”,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风险等级,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部”,如下图所示:
注意: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
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点击【提交勾选】,如下图所示:
系统弹出不抵扣原因窗口,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提交】后勾选完成。
三、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
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
四、导入/导出
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1. 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撤销勾选
点击【下载模板】,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导入】,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
2. 发票的导出
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钮,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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