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如下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本表中利息暂时计算至2023年11月16日。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特此通知。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7日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保证人抵押物1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45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仪征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101、-1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3072平方米,其中-101建筑面积1543.58平方米,101建筑面积为1528.42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1121.58㎡)125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仪征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201、3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2906.45平方米,其中201建筑面积1353.45平方米,301建筑面积为1553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1061.14㎡)2997745.00以实际计算为准85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仪征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401、501、6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2320.47平方米,其中401、501、601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73.49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847.21㎡)2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25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仪征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101、-1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3072平方米,其中-101建筑面积1543.58平方米,101建筑面积为1528.42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1121.58㎡),二押17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2仪征市金达织物有限公司145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扬州奥奇纤维有限公司、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刘兆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101、-1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3072平方米,其中-101建筑面积1543.58平方米,101建筑面积为1528.42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1121.58㎡),三押4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扬州奥奇纤维有限公司、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刘兆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102号701、801、901、1001、1101室房地产(建筑总面积3293.83平方米,其中701、801、901、1001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73.49平方米,1101建筑面积为199.87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1202.57㎡)1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2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25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5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1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1524516.43以实际计算为准0.00以实际计算为准扬州奥奇纤维有限公司、仪征市万盛酒店有限公司、谢华跃、谢东、刘兆、周蓝希、谢琴0.00以实际计算为准0.00以实际计算为准3江苏乐华置业有限公司26099155.01以实际计算为准赵正军、马军霞、仪征市中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新集镇环镇北路1号-1栋-2号、32栋-2号、39栋-2号、39栋-3号、39栋-7号(联排)、2栋-1号、17栋-1号、17栋-2号、40栋-1号、40栋-2号(双拼)共计10幢房地产,总建筑面积3912.17㎡4江苏长江石化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748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刘建军刘建军名下位于仪征市真州镇工农北路22号府后名邸7-112、7-305至310室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266.45㎡5仪征市金海木业有限公司1703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於金海、孟艳萍、仪征市金创木制品厂於金海、孟艳萍名下位于仪征市月塘镇雨花路E幢101、201、301室房地产,总建筑面积923.42㎡1473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於金海、孟艳萍於金海、孟艳萍名下位于仪征市月塘镇雨花路C幢101、102、201、202、301、302室房地产,总建筑面积744.68㎡6仪征市刘集镇惠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16000000.00以实际计算为准黄国进、郭家、扬州铭富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富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刘集镇华联路99号土地,调整后土地面积16727㎡18721666.00以实际计算为准黄国进、郭家、扬州铭富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富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人名下位于仪征市刘集镇华联路99号2、5、6、7、8、9号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1876.74㎡7仪征市金禾源玩具厂986134.07以实际计算为准刘正清、徐长琴、吴永明无8安徽中煜硅能科技有限公司671693以实际计算为准以实际发生为准9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166975.59以实际计算为准季鹤凤、梁文杰10江苏特成机械有限公司1570198.01以实际计算为准冯大勇、方志军、余嘉晴、张银锁、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11江苏悦丰秸秆科技研发有限公司9272396以实际计算为准泰州市永丰海运有限公司、扬州希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仇丙星、蒋晓虎、刘勤、刘祥如12扬州凯兴工贸有限公司4282769.34以实际计算为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3年11月16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的错误或其他原因,实际的债权资产金额与清单中不完全一致(本金余额、利息、费用均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最终以实际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抵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