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2.2亿不交个税成历史,中奖不超过1万元仍享受免征个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5:32:19 浏览量:1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及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封堵了之前存在的关于彩票中奖免税的政策漏洞,标志着中奖2.2亿不交个税的历史成为过去。

今年初,江西一位彩民在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第2023322期“选七”玩法中,通过购买5万多注同一号码彩票,最终因触发限赔机制,每注奖金由1万元降为4475元,合计中奖总额高达2.2亿多元。

然而,根据当时《中国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规则》第三十三条“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不含)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由于该彩民购买的每注彩票中奖金额均未超过1万元,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此情况,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着手研究并制定了新的税收政策。《公告》于8月16日正式发布,明确了“一次性中奖收入”的定义,并规定一次性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仍享受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

但关键变化在于,电脑彩票的“一次性中奖收入”被重新界定为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而非此前的按单注中奖收入计算。这意味着,未来类似2.2亿元大奖的情况,中奖者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新政策不仅促进了税收公平,也体现了政策不鼓励彩票投机的导向。他强调,新《公告》的亮点之一在于强化了中奖信息的登记工作,要求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在兑付电脑彩票时,若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应登记中奖人的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以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并有效打击偷漏税行为。

随着《公告》的发布,财政部还配套发布了《关于废止彩票游戏规则部分条款的意见》,对不符合新规定的彩票游戏规则条款进行了废止,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规则》中的第三十三条。此举标志着彩票税收政策的全面调整和完善。

据悉,新《公告》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但尚未兑奖的彩票,若符合新规定中需缴纳个税的条件,也将按照新规执行。这一政策体现了有限追溯原则,对即开型彩票无影响,但对于可能需按新规则缴纳个税的电脑彩票大奖中奖者,将产生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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