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水果捞”引流靠刷单?
民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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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用各种水果拼装而成的便携式小吃“水果捞”被商家炒作得很是流行,胡大姐也看上了这个商机,与河北果蜂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了合作协议。胡大姐缴纳服务费之后,使用“果蜂狂”品牌开店。可是刚刚开店,胡大姐就感觉自己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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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姐来自天津,看了河北果蜂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上合作开店的宣传广告,产生了合作加盟的想法。今年四月份,胡大姐与果蜂狂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胡大姐缴纳了19800元的服务费,果蜂狂公司为胡大姐开店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果蜂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胡大姐提供品牌推广、促销以及传授经营技术等服务。满怀信心的胡大姐签订合同之后,就在天津开始租房、装修店铺等等一系列准备工作。
满怀信心的胡大姐的新店开张了,以线上销售为主,可是收益并不理想。遇到问题的胡大姐找到果蜂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寻求解决,不过,对方给出的销售策略让她无法接受。
假扮顾客购物刷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也是各大网络平台明令禁止的行为。在微信聊天中,公司工作人员确实对胡大姐提出了刷单补单的要求。胡大姐开始营业之后,因为经营惨淡再加上无法接受对方的销售策略。胡大姐要求对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针对这个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之后,记者来到了河北果蜂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目前,胡大姐已经报警,并将情况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民生关注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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