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2022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新增轮候冻结股份81,929,600股。报告期后,中庚集团新增轮候冻结股份共涉及245,788,800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庚集团持有公司81,92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1日、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等相关公告。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0号)核准,公司2021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中庚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67,175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6.25元,募集资金净额95,570,191.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8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报告期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设两家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后,公司新设两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注册资本各1000万元。目前新公司尚未开展运营。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结合市场发展需求,视实际项目可行性,开展新业务尝试。上述投资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因业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南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鹰”),涉案金额为货款5,527.50万元及违约金、相关诉讼、保全费等。
2022年3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被告上海南鹰及本案所涉相关联单位的行为已涉嫌犯罪。驳回原告宁波星庚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关于继续审理宁波星庚诉与上海南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书。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3月30日、2022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海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 2022-10-28
-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