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答疑】建筑行业全电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6 1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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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答疑】建筑行业全电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问题:
建筑行业全电发票上已经有了项目名称及地点信息,备注栏中是否仍需备注项目名称及地点?备注栏可否不用重复备注?
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对应的特定业务,在发票开具界面特定信息栏次填写相关内容,无需在发票备注栏再次填写该信息九鼎。如纳税人开具建筑服务的数电票时,需填写特定信息“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等内容,无需在备注栏重复填写该信息。
答复机构: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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