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作废发票!税务局刚明确!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比税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8 01:24:57 浏览量:0

咱们财务的工作离不开发票,发票作废也在所难免,那么咱们应该如何正确的作废呢?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

一公司因作废了两张发票引起了税务机关长达10个月的稽查:

最终定性:对该公司开具的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违规作废行为,造成的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不仅需要补缴增值税、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罚款及滞纳金。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发票?什么情况不能作废?发票作废有哪些红线不能碰?违规作废发票有啥后果?今天我们一起说说!

注意了!发票作废风险巨大!

很多企业一到月底,发现进项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认为反正税务是以票控税,作废发票降低销项似乎是最明显的节税方式。

殊不知,现金税四期+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大数据,只要你敢违规作废,税局就敢查你!

违规作废票风险巨大,严重的可能会移送司法机关。

(1)补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

(3)罚款

(4)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警惕!发票作废

这4个风险点赶紧自查

一、免征额附近大量作废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原小规模免征额为月10万或季度30万, 现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

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

已有公司因在临界点作废发票被税局稽查:

二、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为了享受小规模优惠,人为的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以后再这样操作,小心被税局秋后算账!

三、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

一般情况下,企业作废发票情况是比较少的。如果突然在某个月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税务很可能怀疑企业有可能隐瞒收入、恶意调整销售税少交税款的可能性!

四、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

现税务都是大数据比对!千万别把开发票、作废发票当儿戏!

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这些都是比对的重点。

同一笔业务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不用想就知道你有问题~

附:发票这24个风险点,建议收藏~

什么情况下发票可以作废?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条: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二、普通发票作废

因开具错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发票的。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普通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三、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

提示:符合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作废并收回已开具的发票,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回。

总结: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

(1)开具错误

(2)销货退回

(3)销售折让

(4)服务中止等

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1)恶意隐匿收入,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

(2)销售方与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未收回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

(3)涉嫌虚开发票等

哪些情况下发票不能直接作废?

注意了,以下五种情况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要按照规定红冲。

最后奉劝会计们!作废发票一定要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丨来源:梅松讲税、会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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