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2023年10月最新优化功能,一起来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8 01:16:31 浏览量:0

(来源:西双版纳税务)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023年10月最新优化功能

10月正值大征期,又恰逢中秋国庆假期,加之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扩围落地,云南省电子税务进行了一系统的配套升级优化,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有哪些变化吧!

优化上线功能/事项

1.更正申报

上线印花税往期更正申报功能。

2.预缴申报

将增值税及附加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在电子税务局设置不同入口,分开申报。具体为:【预缴申报】模块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预缴税款】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预缴。

3.财行税申报待办提醒

优化印花税、烟叶税、资源税未申报信息展示,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待办】中展示未申报提示提醒信息。

4.首次用票确认

新增【首次用票确认】功能,提供新办纳税人和无票种纳税人提交数电发票申请。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首次用票确认】。申请提交后在税务端【首次用票确认】模块受理导入核心征管系统,导入成功后按核心征管流程办理待办任务,系统自动获取授信额度进入流转环节,流程办结后纳税人即可使用数电票。

5.屏蔽部分功能/事项

因政策调整、流程变更等原因对部分功能进行屏蔽。具体为: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核定征收印花税。

6.附件资料/公共资料库

对部分涉税事项证明资料报送功能进行了升级优化调整。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且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时,电子税务局自动留存已提交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留存的证明材料。

7.预约办税

取消非上班时间点的选择。

8.办税地图

增加返回首页按钮。

9.环境监测功能

优化电子税务局环境监测功能,实现纳税人浏览器版本、硬件配置情况、网络连接情况自动检测。

10.增加起止时间交叉校验

增加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起止时间交叉校验。

11.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

季报自动带出当季季末季初资产总额,年报自动计算带出资产总额。

12.减税降费相关功能调整

按照税务总局减税降费政策要求及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完成电子税务局减税降费相关功能配套升级,共涉及12个功能模块31个功能点的调整,主要包括定期定额更正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及税源信息采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A类申报、企业所得税A类年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委托代征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及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模块提示信息、计算规则、减免项目显示等内容的调整。

13.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一窗展示”

整合了“政策速递”、“一体式应用”、“征纳互动”三个数据渠道,实现所有减税降费推送数据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一窗集成”“一窗展示”,由纳税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纳税人点击【查看】即能看到符合其类型的政策信息。如关闭窗口后想再次查看,可在【互动中心】-【我的消息】-【政策速递】查看已收到的减税降费政策。

14.政策信息推送

打通了电子税务局PC端和移动端“两端”业务办理、消息推送互通渠道,实现了政策速递信息、未申报信息、扣款失败信息“掌上查看”。10月征期,将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对办理状态等通知类,未申报、未缴款等提醒类,政策信息等指引类消息进行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相关消息至纳税人缴费人。

15.减税降费相关功能内控内生化举措

将提示提醒、计算规则调整、自动预填等内部控制措施嵌入电子税务局,共计完成20项内控内生化功能优化,实现“4个自动”,帮助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等“5类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一是实现自动识别。通过事前自动判别实现六税两费和企业所得税减免2个优惠政策,事前自动判别纳税人类别。

二是实现自动计算。实现优惠政策涉及功能事前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三是实现自动成表。实现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系统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基础信息,自动生成减免税申报附表。四是实现自动校验。实现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环节自动校验。

16.优化定期定额户更正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要求,个体工商户可追溯享受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为更好指导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在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更正申报模块增加提示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跳转至一般退(抵)税管理相关模块办理退(抵)税业务。

17.优化“六税两费”相关申报功能

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以及其他涉及“六税两费”申报缴纳的申报功能中,由系统自动判定企业类型,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动判断、自动计算、自动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优惠,实现应享尽享。

18.电子文书送达

新增15项电子文书送达类型,具体为:《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用票特批核准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补正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票种不予核定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适用高风险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税收优惠资格取消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不再实行辅导期管理)、《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留抵退税撤回)、《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接收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不予接收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补正通知)

19.印花税“一键零申报”

该功能适用于存在印花税有效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在本期未发生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印花税零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列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零申报功能一键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确认操作。

20.委托代征

一是新增委托代征更正申报。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模块。

二是新增委托代征单位代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具完税证明的功能。操作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完税证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块。

来源:西双版纳州税务局

一 审:苏 勇

二 审:王力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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