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课堂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8 00:08:35 浏览量:0

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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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方法

该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其中,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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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范围

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现行办法适用的行业范围包括: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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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01 从业人员

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02 营业收入

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

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

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03 资产总额

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供稿:办公室、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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