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线上代开发票操作指引(广东税务APP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21:16:10 浏览量:0

不动产租赁线上代开发票

操作指引

(广东税务APP版)

一、操作说明

申请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前,请先进入广东税务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请直接登录。

二、操作步骤

(一)用户登录

1. 打开广东税务APP页面,点击【我的】,点击最上方的“点击登录/注册”

2. 在登录页面选择“个人业务”登录,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使用“用户名登录”“扫脸登录”等方式,点击【登录】

(二)进入功能菜单

路径:APP首页—>办税—>不动产发票代开

(三)进入申请页面

1. 点击“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进入申请页面

阅读“发票使用风险提示提醒(代开发票适用)”,下拉至底部,点击“我已阅读”。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2. 进入填写页面后,不动产类型根据产权信息选择“住房”“非住房”“场地”,其中选择“场地”时“租赁占地面积”需要填写大于0的数字,填写完带红色“*”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若纳税人之前已办理过不动产租赁合同信息采集或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发票的,可点击“点击选择不动产”,选择历史办理的不动产信息,再次申请代开,可大大减少数据录入工作。

特别提示:申请人类型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中介代理人,请根据当前登录APP的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果申请人为承租方且为企业的,需在登录时选择企业身份登录;如果申请人为中介代理人的,需上传委托书。

3. 进入出租方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填写页面,“本次代开租赁月份起”和“本次代开租赁月份止”需要在合同租赁期起止内,填写完带红色“*”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特别提示:本次代开租赁月份超过1个月的,系统将自动把“含税销售额”平均分摊到各月进行税费计算。

4. 进入资料上传页面,上传必录资料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示:如果合同、产权证等照片超过一张的,建议先将多张照片合并成一张再上传。

(四)申请查询、授权和提交

1. 点击“全部申请查询”,或填写完代开申请后点击“前往提交申请”。

2. 选择正确的申请人类型和带红色“*”信息后,点击“查询”,查看申请单的税费明细等。

3. 查询到申请信息以后,可根据不同申请类型进行相应操作。如果申请人是出租方的可直接点击“提交”后发送到税务部门审核。

如果申请人是承租方或中介代理人的,需出租方进行授权。申请人可在查询到申请单后点击“申请授权”,申请授权后,需要出租方登录广东税务APP进行授权。

(1)申请人为自然人,进入功能菜单路径为:网页版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

(2)申请人为企业,进入功能菜单路径为:网页版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承租自然人不动产受托代开发票】。

申请人可在申请授权后,进入功能菜单点击“生成授权二维码”,发送给出租方使用粤税通扫码确认。

4. 点击“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授权管理”,可查看全部授权情况,需要授权的申请单需出租方授权后才能提交。

如果是出租方进行授权确认的,点击“待授权”,可查看待授权申请,点击“操作”,进入授权页面,点击“点击查看不动产信息详情”可查看不动产发票代开详情,确认无误后,勾选“符合,准予授权”,选择授权范围后,点击“确定”,即可成功授权。

特别提示: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需多次代开的,建议选择多次代开和按照合同有效期起止进行授权。

(五)税费缴纳和开具

代开申请提交后,申请人请留意手机短信通知或登录APP查询审核进度,一般情况下税务部门审核后会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APP查询申请单,对通过审核的申请单进行缴款。系统支持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宝支付等缴款方式。

缴款成功后,若是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可在申请单点击“开具发票”,自行开具、下载电子发票PDF文件;若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后将按照申请单填写的领取方式交付。

大涌发布编辑部

编辑 李泽凯、李泽衍、林嘉裕、李靖

责编 戴炳辉

编审 郭艳艳

来源:中山税务,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看点这里

Copyright © 转乾企业管理-加盟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14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