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洲:通过“四化”推进乡村生态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
文 \ 杨洲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在读)
在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成为一大需要,也是一大难题,其中,如何推进乡村生态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正在成为很多地方实践工作中的当务之急。想一想,乡村经济落后,市场机制不完善,但是,生态资源丰富,在“两山”理念下,如何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中促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推进生态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要路径与现实需要。推进生态资源价值的市场价值实现,就是要通过市场化的路径与机制实现其最大的商业价值,并不断地增值。为此,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四化”——“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方式推进乡村生态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
一、资源资产化
即对乡村的各种生态资源进行产权的清查统计,盘查登记,建立档案库与制度体系,核心包括细分产权内容,明确产权主体,确认数量或价格,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产权内容应该被拆解为所有权、占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与处置权等;产权主体可以是个人、集体、合作(合伙)组织乃至国家,没有主体或不好确认的,根据宪法与法律,按照资源的范围与性质,规定为国家或集体所有;资源及其产权有市场化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登记,没有的可以协商定价,实在不行,只登记其数量;针对资源如何开发利用,根据其性质与功能制定并不断完善制度规则。以此,推进资源的资产化,防止与避免“租值消散”、“公地悲剧”、“集体行动困境”等,同时,为资本化奠定基础。
二、资产资本化
即将各类资产化的生态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具体的生产经营中去,满足市场或消费者对物质产品与服务的需要,与劳动、技术、管理等结合起来,一起创造财富与利润。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生态产业化”的过程。具体形式可以是入股(包括参股与控股)、出租、出让等,当然,也可以自营。为此,培育与引进并发展壮大各类经营主体就非常重要了,它们可以是公司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个体户。经营主体的规模、类型与业务内容应该是多元化的,并形成互补结构。 经营主体数量多了,生态资源不仅才能得到有效地开发利用;而且可以在竞争中得到增值,资源资产化才有价值基础。离开资本化,资源资产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搞得再好也会“华而不实”。总之,资产资本化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产权主体作为供给方与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需求方进行交易合作的过程。
三、资本股份化
即对能够带来收益的资本化的资产、资源做股权量化,或单独,或打包,明确相关利益主体包括集体与国家在其中的股权比例与获利方式及其比例,发放股权证,并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治理机制。为此,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在“资源资产化”与“资产资本化”中的中心枢纽地位是一个基本条件,所有的股份化设计应该围绕着它开展。在其中,村集体自身需要占有一定的股份,其它,村民、各类经营主体(内外部)、投资者(内外部)乃至国家根据其拥有的资源资产性质、数量与发挥的功能作用占有相应的股份。
四、股份市场化
即上述围绕着生态资源与资产的股权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易,主体通过转让获得收益,借助市场竞争获得增值。在这个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联合组织可以凭借其资本化的资产与资源,依据收益流发型股票与债券,实现再资产化与再资本化,一方面在资本化运作中进行融资,扩大生产经营,改善资产资本运营的条件;另一方面推进资产增值,实现生态资源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