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已经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2017年9月9日 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纳税人应自取得下列批复、备案、证照或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复印件或地税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资料:...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