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月1日起 一年一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就已经开始啦! 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以免产生异常问题 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一、什么是年报?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