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今天,围绕适用主体、开票、申报,跟着拍小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区分适用主体: 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