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至此,纳税人共有十大项费用可在个税申报时予以扣除: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月2000元。家里有3岁以下宝宝的,可以适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父母可分摊或选择其中一方按每月每孩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子女教育:...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