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 (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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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为大家提供及时的政策讯息,了解全球反洗钱监管信息。

法规

2022年8月12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修正)》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修正)》。《办法》共四章十八条,明确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和期货业协会在反洗钱工作监管任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办法》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尽的反洗钱工作义务,特别是包括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报告、备案制度,并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2年8月30日

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更新金融制裁指南

监管机构: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OFSI)

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OFSI)更新金融制裁指南,扩大制裁报告义务。报告义务系适用于相关公司,如果其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收到信息,知道或有理由怀疑某人是受制裁人员或犯有金融制裁条例规定的罪行,必须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OFSI。

2022年8月15日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发布汽车金融指南的修订版

监管机构: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公布了对其指南第二部分第11节(汽车金融)附件11-I的修订。修订后的指南规定了金融租赁协会(FLA)全体成员在考虑信贷申请时进行尽职调查所需的方法,以及进行这些检查的可接受方法。

2022年8月2日

阿联酋央行为持牌金融机构发布有关政治公众人物风险的新指南

监管机构:阿联酋央行(CBUAE)

阿联酋央行(CBUAE)为其持牌金融机构(LFIs)发布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新指南,内容涉及与政治公众人物(PEPs)有关的风险。该指南要求LFIs必须在一个月内证明其遵从新指南的要求。根据该指南的规定,向PEPs提供服务的LFIs必须制定以风险为本的政策,以确保它们在业务关系和风险评级开始之前适当地识别政治人物或相关客户,并采用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此外,LFIs应维护交易监控系统,以识别异常或可疑活动的模式,并使用“goAML”门户向阿联酋金融情报部门报告任何与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或刑事犯罪有关的行为。

报告

2022年8月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斯威士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斯威士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自上次2010年2月的评估以来,斯威士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改革。其中包括加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法律制度框架。根据《巴勒莫公约》和《维也纳公约》,该国修订了《洗钱收益和恐怖融资法案》将洗钱广泛定为刑事犯罪。同时斯威士兰出台了对TF实施定向金融制裁的条例。此外,它建立并组建了一个由理事会和技术委员会组成的国家工作队,旨在制定国家AML/CTF的政策和战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尽管努力加强法律和体制框架,但FATF仍注意到技术合规方面的重大缺陷,特别是适用于法人的透明度制度、国家合作与协调、与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有关的有针对性的金融制裁、监督措施和通常未能遵守预防措施,以及统计数据维护不善等方面。目前,斯威士兰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3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1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9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4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荷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荷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后续评估报告。报告指出,荷兰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需要进一步防止法人被用于犯罪目的,加强风险为本的监管,确保对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犯罪的处罚得当且有惩戒性。荷兰的主要洗钱风险与欺诈和毒品犯罪相关,占荷兰所有犯罪所得的90%。该国面临来自伊斯兰国和联合国其他指定组织等宗教极端主义的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同时也面临极端右翼恐怖主义的风险。荷兰对其面临的风险有很好的了解,并制定了强有力的以风险为本的政策和战略来应对它们,但其需要解决一些突出的技术缺陷,如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监管。目前,荷兰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0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8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2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5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荷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德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后续评估报告。德国在过去五年中实施了重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改革,以加强此体系并更有效地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自上次评估以来一直受到关注的领域(反恐怖主义和相关的反恐怖融资措施以及国际合作)继续展示其成效。更加近期的变化并未完全生效,如德国努力改善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的监督、与各州的协调以及其之间的协调、对反洗钱法的修改、以及透明度登记册的引入等操作。因此,德国需要继续实施改革并采取措施,确保在操作层面有资源和优先权,打击非法资金流动。目前,德国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7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8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5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5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埃塞俄比亚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埃塞俄比亚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根据其互评估报告,2015年埃塞俄比亚建议24被评为部分合规。突出的缺陷是,埃塞俄比亚缺乏明确的机制来识别和描述法人、创建这些法人的过程以及获取和记录基本和受益所有权信息。埃塞俄比亚完善了在其注册办事处保存与股东登记有关的信息的机制,但在法律上仍然模棱两可。总的来说,埃塞俄比亚在互评估报告中发现的关于建议24的技术合规性缺陷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鉴于还存在小的缺陷,建议24已从部分合规升级为基本合规。目前,埃塞俄比亚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1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5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3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5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埃塞俄比亚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赞比亚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赞比亚在解决其互评估报告和后续评估报告中发现的一些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在建议7中,赞比亚符合与扩散有关的定向金融制裁的一些标准。该国已经修订其规则以确保金融制裁的范围和处罚。但是,它并不要求国内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立即冻结指定的个人和实体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建议7(初始评定不合规)重新评定为部分合规。在建议5中,《反恐怖主义法(2007)》后来新的《反恐怖主义和不扩散法(2018)》(ATNPA)所废除。鉴于此,FATF目前正在审查建议5的所有标准。其中恐怖融资犯罪并不包括个别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法人也不受民事或行政制裁。因此建议5被重新评级,最初评级基本合规被降级为部分合规。在建议2中,由于对FATF标准进行了修改,赞比亚在该建议中被重新评级。赞比亚没有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的政策和战略,相关部门之间也没有合作和协调,以确保符合数据保护和隐私规则的AML/CFT要求的兼容性。建议2被重新评级,最初评级的基本合规被降级为部分合规。目前,赞比亚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1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7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2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5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津巴布韦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津巴布韦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津巴布韦在第二轮互评估报告中存在着一些缺陷,包括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监管中应用风险为本的方法缺乏具体框架,以及缺少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DNFBPs)的监督。针对建议26,津巴布韦为所有金融机构制定并实施了基于风险的监管,并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非现场报告以及影响金融机构的重大事态发展定期审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自互评估报告发布以来,津巴布韦针对建议28对《洗钱和犯罪所得法》(MLPC法)进行了修订,并开始为DNFBPs实施基于风险的监管框架。针对建议34,津巴布韦的主管当局,特别是金融情报机构,已经发布了相关的指导方针并持续提供反馈,协助金融机构和DNFBPs应用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措施,特别是发现和报告可疑的交易。津巴布韦在建议26、28和34方面已经取得了足够的进展,因此有理由将建议26、建议28和建议34从部分合规升级为基本合规。目前,津巴布韦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20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6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4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6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菲律宾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菲律宾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自互评估报告以来,菲律宾已将房地产代理开发商和经纪人纳入反洗钱法所涵盖的人员中。菲律宾还解决了菲律宾娱乐游戏协会(PAGCOR)监管的赌场在适当性检查方面的差距。此外,PAGCOR(针对赌场)和反洗钱委员会(针对所有的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将继续发展其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监督框架。在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或上游犯罪的情况下,监管机构限制货币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的权力仍存在一些差距。总体而言,菲律宾在解决其互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建议28和32被重新评为基本符合。目前,菲律宾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8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9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3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6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缅甸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缅甸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在其2018年的互评估报告中,缅甸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在缅甸经营的赌场没有许可要求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DNFBP)缺乏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监管。在建议28中,缅甸在为赌场建立正式许可制度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缅甸仍然存在一定的缺点,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在赌场或其他DNFBP中担任管理职能或持有(或成为受益所有人)重大或控制性权益。对DNFBP部门的监管并未反映风险为本的方法,并且尚未开始对律师进行监管。在建议33中,缅甸在收集统计数据方面有一个广泛的框架,虽然统计数据并不总是全面的,但缅甸对其AML/CTF系统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了统计。总的来说,缅甸在解决其互评估报告中发现的技术合规性缺陷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建议33被重新评级为基本合规,建议28被重新评级为部分合规。目前,缅甸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7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7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6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6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蒙古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蒙古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蒙古在其2021年的后续评估报告中要求重新评级,但建议15仍被评为部分合规。蒙古引入了规范和监测虚拟资产(VA)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法律框架,以及其他旨在传播公众对新兴行业认识的举措,使蒙古当局能够减轻VASP和VA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总的来说,蒙古在解决修订后的建议15及其最后一次后续评估报告以来确定的技术合规性缺陷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只剩下一些小缺陷。蒙古在建议15上被重新评级为基本合规。目前,蒙古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8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31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26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柬埔寨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柬埔寨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在2017年的互评估报告中,柬埔寨没有明确要求银行了解和评估被调查银行的业务性质、声誉、监管质量、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的责任以及对空壳银行的禁令。柬埔寨的法律框架已经修订,通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和《代理银行及其他类似关系指令》来解决这些问题。总体而言,柬埔寨在代理银行、电汇、内部控制、外国分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的客户尽职调查以及对不遵守AML/CFT措施的处罚等多个领域取得了良好进展。由于在解决其互评估报告中发现的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柬埔寨已将建议13从基本合规重新评级为合规,并将建议16、18、22和35从部分合规重新评级为基本合规。柬埔寨在建议8、24、26、28和40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不足以支持重新评级。目前,柬埔寨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2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30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9项建议为“部分合规”;有1项“不合规”评级。

2022年8月29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塞内加尔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塞内加尔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塞内加尔的互评估报告表示,其有两个明显的缺陷:未将为任何目的资助恐怖主义个人和恐怖主义组织以及资助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定性为犯罪,以及未采取包括立法措施在内的措施,以防止或扭转破坏该国冻结、扣押或收回被没收资产能力的行动。相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法律的修订和通过使塞内加尔能够解决其制度中发现的缺陷。总的来说,塞内加尔在解决互评估中发现的技术合规性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并且进行重新评定,建议6从不合规升级到部分合规,建议1、24、36和38从部分合规到基本合规,以及建议4从部分合规到合规。建议19的不合规评级和建议8,26和34的部分合规评级保持不变。目前,塞内加尔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9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6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4项建议为“部分合规”;有1项“不合规”评级。

2022年8月29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加纳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加纳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该国在非营利组织(NPO)、综合统计数据和行政处罚范围有限方面存在不足。加纳颁布了关于NPO的国家政策和指令,并保留了关于所有数据要求的综合统计。《反洗钱法2020》规定了行政和金融制裁措施,解决了上述缺陷。加纳共和国在解决第二轮互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技术合规性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并重新进行了评级,建议8从不合规到部分合规,建议33从部分合规到基本合规,建议35从部分合规到合规。目前,加纳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3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2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5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6日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发布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发布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乌兹别克斯坦在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AML/CTF/CPF)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AML/CFT/CPF立法得到了实质性修改,定向金融制裁(TFS)制度得到了加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合规机制得到了改进,并采用了大量的自动化处理系统。洗钱和恐怖融资罪行被定为刑事犯罪,资产冻结和没收机制已经到位,但仍需改进。在国家风险评估报告中,洗钱风险,包括腐败和贿赂、税收和海关犯罪、非法贩毒、有组织犯罪、欺诈以及违反贸易和服务提供法规,被评估为非常高。主管部门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就AML/CTF/CPF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的权力得到了规范。该国在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反恐怖融资系统,并立即应用TFS机制。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8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3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9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8月13日

亚太反洗钱组织发布了2022年年度洗钱类型报告

监管机构: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发布洗钱类型报告,分析有关区域洗钱类型的信息,包括有关洗钱(ML)和恐怖融资(TF)趋势的信息以及案例研究纲要。2022年报告包括了一个关于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IUU)的非法资金流动的简短重点章节。这一章节以及APG关于IUU非法资金流动的其他工作,试图指明在追索与IUU相关的收益方面的挑战。该报告还整理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其他FATF区域机构和APG观察员组织完成的洗钱类型研究项目的摘要(第4章)。该报告在第2章中继续跟踪与新冠疫情相关的ML和TF趋势的影响,并在第9章继续提请注意扩散融资方法和趋势。

2022年7月29日

埃格蒙特集团发布埃格蒙特集团2022年至2027年战略计划

监管机构: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

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发布埃格蒙特集团2022年至2027年战略计划。战略计划概述了以下四个专题行动领域,为今后五年协调埃格蒙特集团的活动提供了框架。专题行动领域包括:

  1. 加强金融情报部门之间有效交换信息的框架;
  2. 加强与国际伙伴组织的合作;
  3. 发展和推广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新方法和趋势、良好做法和埃格蒙特集团要求的知识;
  4. 加强对集团成员和候选金融情报部门的支持。

2022年8月23日

沃尔夫斯堡集团发布关于沃尔夫斯堡信息请求的最佳实践指引

监管机构: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

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发布关于反洗钱交易监测中所用的信息请求(RFI)的指引文件。此份信息请求的指引文件主要侧重于因交易监测而发起的查询。该指引文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对RFIs(或查询)在代理银行关系中提供的价值的认识,为请求机构和答复机构提供最佳实践指南,并提高RFI流程的整体有效性。本文件还旨在增加金融机构对以下方面的了解:应如何处理RFI、提出哪些类型的问题、问题的目的、RFI在降低金融犯罪风险方面的作用,以及有效的RFI和响应的好处。

2022年8月31日

塞舌尔监管发布塞舌尔关于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国家风险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FSA)

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发布塞舌尔关于虚拟资产(VA)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国家风险评估报告(NRA)。第一次国家总体风险评估(ONRA)将塞舌尔的VA/VASP的整体洗钱风险评估"非常高"(90%)。这一评级主要是由于VA和VASP指标中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行业发生的不受监管的活动较多造成的。ONRA发现,到目前为止,银行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对VA/VASP的直接参与仍然有限。但是,客户的兴趣越来越大,现有的与传统AML/CFT相关的预防和检测措施存在缺陷,而且对通过法定货币媒介向点对点交易和VASP活动提供的间接支持缺乏了解,因此对VA的间接接触“非常高”。ONRA的调查结果阐明了不同类型的VASP以及海外监管机构和国际刑警组织对它们的担忧。

新闻

2022年8月24日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塞内加尔国家金融情报和处理中心签署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塞内加尔国家金融情报和处理中心完成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工作。这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签署的第61份合作文件。根据该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基于互惠原则在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相关犯罪的信息收集、研判和互协查方面开展合作。

2022年8月9日

中国公安部署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监管机构:中国公安部

中国公安部经侦局近日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强力推进打击洗钱和地下钱庄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斩断非法资金转移通道。会议强调,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密切关注商贸活动中经济犯罪新动向。会议也要求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更加有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8月4日

亚太反洗钱组织发布2022年其年会成果

监管机构: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发布2022年APG年会成果。代表们讨论了与洗钱和恐怖融资等严重金融犯罪有关的影响该区域和全球的重要问题。在为期四天的会议中,APG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包括:

  • 为许多APG成员辖区进行技术援助协调,以改善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的系统;
  • 审查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下一轮国家评估的战略方向,以及这对APG的业务造成的影响;
  • 通过孟加拉国、柬埔寨、缅甸、新西兰、帕劳、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和美国的互评估后续评估报告;
  • 通过2022年APG年度类型报告,其中包含200多个案例研究,概述了不仅在亚太地区而且在全球范围内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新趋势;
  • 关于APG未来的重要治理和组织决策。

2022年7月29日

埃格蒙特集团第28届埃格蒙特集团金融情报单位全体会议

监管机构: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

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第28届年度全体会议于2022年7月10日至15日在拉脱维亚的里加举行。2022年埃格蒙特集团全体会议专题讨论了并强调了在风险为本的环境下推动金融情报机构(FIU)有效性的新方法,包括多边信息共享、在国内和国际合作中设置有效优先事项的方法,以及增强FIU在国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中的作用的方法。

2022年8月22日

马来西亚央行和公司委员会签署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作条款

监管机构:马来西亚央行(BNM)

马来西亚央行(BNM)和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签署了一项合作条款,以加强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和定向金融制裁(TFS)方面的监管和监督合作。该合作条款还将采用更加结构化的方法来评估BNM与SSM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促进这些领域的机构能力建设。

2022年8月10日

越南政府颁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行动计划

监管机构:越南政府(VG)

越南副总理签署关于2021至2025年间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行动计划的决定。《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在越南建立有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体制以维护越南的和平、稳定、发展和一体化。《计划》提出要提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和国内合作水平,制定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理计划等。《计划》也提出通过内部控制和国际合作、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提高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水平、提升调查、审理和追索资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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