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是应收账款-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6 0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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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是应收账款-待转销项税额,这个科目是什么意思?
施工企业会计,有个科目是应收账款-待转销项税额,这个科目是什么意思?
解答:
科目使用错误而已,正确的会计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也就是说,对于施工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1.会计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产生: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