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8:27:49 浏览量: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大智能”)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36亿元,同比增加35.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01.31万元,同比增加127.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532.87万元,同比增加103.65%;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现金流”)逐季度递增,而扣非后净利润呈先增后减的趋势;本期发生销售费用1.63亿元,同比减少3.55%。

年报同时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收入为1.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38%,而毛利率仅为0.02%,同比减少2.48个百分点,为五年来最低水平。此外,你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净增76.91万元,累计计提金额为1,488.40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各季度收入及成本费用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上下游供需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扶梯产品毛利率较低且持续下滑的原因,并分析是否有进一步下滑或毛利率为负的趋势,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3)说明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说明扶梯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各季度收入及成本费用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相关数据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呈上涨趋势,第三季度有所下降,第四季度下降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最低,二、三、四季度持续上涨。同行业各公司波动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

公司报告期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各季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款项收支受不同类型合同付款条件影响较大,公司对不同销售模式、信用等级的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也不相同,如经销商项目回款条件较好,政府类公建项目款项审批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受合同结算方式影响付款周期也有所不同,上述原因综合导致经营现金流受一些项目回款周期及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影响比较大,与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完全匹配。

2、公司所在城市为北方,且公司东北、华北、西北区域项目收入占比较大,(报告期上述区域营业收入占国内营业收入比重为69.58%,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42.90%)季节性影响较为显著,第一季度销售量仅1,129台,占全年销售量的11.62%,营业收入为18,396.98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3.77%。加之公司为重资产公司,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成本投入较大,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较高,导致公司第一季度毛利率仅为16.59%,低于全年平均毛利率22.88%,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数。后续随着发货梯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扣非后净利润呈增加趋势。

3、受部分毛利较低项目执行影响,第四季度毛利率为22.86%,较第二季度24.39%、第三季度24.43%有所下降,同时为更好的完成全年任务及增加对次年的布局,第四季度销售费用有所增加(如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另外,信用减值损失对扣非净利润也有一定影响,一些陈欠项目的回款导致各季度信用减值损失波动较大,也导致扣非后净利润的波动。

综上所述,受合同付款条件、销售模式、业务分布、毛利率、费用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扣非后净利润各季度波动有各自的变化规律,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公司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是合理的。

二、结合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上下游供需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扶梯产品毛利率较低且持续下滑的原因,并分析是否有进一步下滑或毛利率为负的趋势,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公司近五年扶梯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同行业公司扶梯产品毛利率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公司扶梯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压缩利润空间,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公司销售的扶梯产品主要为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类公建项目。报告期公司扶梯销售总量626台,其中高铁地铁412台,占比65.81%,收入占比高达86.77%。高铁项目评标方法均为最低投标价法,公司为加强公司品牌宣传和推广,树立样板工程,所以部分轨道交通类项目在销售价格方面会有所让步,虽然压缩了利润空间,但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维护与客户长期且良好的合作关系,后续公司可通过销售备件、有偿维保等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2、成本费用较高

公司扶梯产品多为直销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和制造的非标定制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且公司为重资产公司,固定成本费用较大,扶梯产量较少,导致单台扶梯费用分摊金额较大,原材料采购来源与其他电梯产品一致,非标准件采购因采购量少成本偏高,综合导致扶梯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3、部分项目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为0.02%,由于扶梯产品销售量相对较少,受部分项目盈亏情况影响较大。报告期公司为开拓华东区域市场,打造区域标志性项目,以较低的价格中标某轨道交通类项目(74台),对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剔除该项目影响,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为5.20%。

由于以上影响因素,公司扶梯毛利率近几年持续下滑,低于同行业扶梯产品毛利率水平。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盈利空间,如通过积极与供应商进行战略谈判,以保价锁货的采购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优化产品性能,提高生产制造效率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开拓市场,增加扶梯销售量以降低制造费率等,截止目前在手订单预计在2024年执行的扶梯台量约400台,包括沈阳地铁3号线项目、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项目等,未来随着扶梯产量的增加,摊薄成本费用,毛利率会有所提升。

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

1、加强销售渠道开发和维护,经销模式业务量增加

公司通过市场细分,采取一城一策营销策略,加强对优质经销商的渠道开发及维护,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的服务、高效的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持续构建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从而实现经销模式业务量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销售收入77,523.94万元,较上年51,918.65万元增加25,605.29万元,增幅49.32%,占营业收入58.04%,较上年52.54%增加5.5个百分点。

2、出口收入增加显著

全球经济增长和复苏为电梯出口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电梯的需求增加,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出口机会。据海关数据统计,2023全年我国载客电梯出口台量84,602台,金额为123.49亿,相比2022年同期数据出口数量75,067台同比增长13%。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中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推动了电梯等机电产品的出口。公司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走出去。在俄罗斯、新加坡等成熟市场中开展更近、更广、更深的交流与合作,增强老客户粘性;在沙特、越南、老挝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细分市场基层组织模块,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配性,拓展有实力的新代理商,开拓新的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区域覆盖并聚焦重点区域,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推动公司国外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收入表现突出,销售收入51,208.26万元,较上年32,542.42万元增加18,665.84万元,增幅57.36%,占营业收入38.35%,较上年32.93%上涨5.5个百分点。

3、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

公司在产品质量和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能够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同时,随着智能化、绿色低碳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产品在性能、安全、节能等方面更具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客户的关注。

4、销售团队人员结构优化,效能提升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多维度考核(如销售额、销售数量、发货数量、回款额、客户满意度、新客户开发数量、专业知识储备等方面),并对考核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了解销售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识别出高绩效和低绩效的销售人员,分析原因,针对长期业绩不佳的销售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优化,全面提升销售人员效能,提高了人均销售台量。

(二)销售费用下降主要原因

1、职工薪酬下降。报告期职工薪酬8,246.75万,较上年8,752.82万元下降506.06万,降幅5.78%。职工薪酬下降主要原因为销售人员数量减少,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230人,较上年298人减少68人,公司通过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提成奖励机制、加强培训、多维度的考核及结果分析,实现销售人员优化,人均效率提高。

2、销售服务费下降。报告期销售服务费3,377.88万元,较上年4,127.55万元下降749.67万元,降幅18.16%。销售服务费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及占比提高,由于该类合同款项大多约定为货前全款,发生的相关服务费比例较低,使报告期销售服务费较上年下降。

综上,公司通过加强渠道开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推进技术进步、销售团队结构优化等策略实现营业收入增长;通过销售人员提升效能、加强费用管控等方式实现销售费用的降低,从而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通过降低销售费率来提升公司利润率,说明公司销售管理及销售策略取得成效,变动合理。

四、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说明扶梯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原材料,公司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对于在产品,公司依据合同订单金额及预估的与销售相关的费用及预计完工成本和相关税金,结合库龄情况及库存状态,综合预估其可变现净值并判断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对于发出商品,公司依据合同订单金额、发出年限、项目执行进度以及预收客户货款情况,综合预估其可变现净值并识别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基于上述原则,公司对扶梯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7.23万元,对扶梯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9万元,合计509.62万元。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进行了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1年度上涨1,055.2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部分存货计提减值金额约890万元;2023年度存货账面余额较2022年度减少15,035.85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减少9,124.78万元,在产品减少5,137.06万元。

2021年度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0.71%-1.72%,公司计提比例为0.71%,与快意电梯、康力电梯计提比率相差不大;2022年度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0.73%-2.81%,公司计提比率为2.81%,高于其他三家公司;2023年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在0.72%-4.22%,公司计提比率为4.22%,高于其他三家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意见

1、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主要为经营现金流为收付实现制,扣非后净利润相关影响因素为权责发生制,且影响扣非后净利润及经营现金流的因素较多,二者的波动有各自的逻辑,变动趋势不是完全匹配的,故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完全匹配是合理的;

2、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业务量增加;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为①销售人员数量减少导致职工薪酬下降,②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比提高,由于该类合同款项大多约定为货前全款,发生的相关服务费比例较低,使报告期销售服务费较上年下降,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是合理的;

3、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核查程序

1、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项目构成及明细账,对营业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变动进行合理性分析;

3、获取公司现金流量项目构成及对应现金流入流出明细,分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5、检查分析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判断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

7、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

8、抽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其期后售价是否低干原成本;

9、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期计提或转销是否与有关损益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具体为: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43.61万元、票据贴现息0.9万元。此外,你公司期末应收票据1,107.20万元,同比增加88.59%,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的金额为719.19万元,本期仅计提坏账准备1.03万元。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票据贴现息对应的应收票据明细,以及你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及政策依据,报告期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截至回函日税款退回的情况。

(2)结合最近三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变化情况、影响因素及可持续性等,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你公司业务体量、收入规模的匹配度及合理性。

(3)说明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及会计处理,以及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

(4)详细说明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结合主要客户资信情况、销售及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仅计提1.03万元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详细说明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票据贴现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规定,相关界定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仍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公司应收票据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票据贴现息对应的应收票据明细,以及你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及政策依据,报告期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截至回函日税款退回的情况。

(一)票据贴现息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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