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出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这一体系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为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专家等纷纷呼吁,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家底”、绩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政府会计体系,审计署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也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以下称《改革方案》),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改革方案》提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改革方案》确定的2015年应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财政部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多年来,在推动政府会计理论研究、开展国际经验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修订、政府会计改革试点等,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荆新表示,《基本准则》实现了政府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突破。譬如,首次明确政府会计由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构成,突破了长期以来政府会计的单一预算会计模式或以预算为主模式,重构了我国政府会计的系统体系。
下一步,为了贯彻执行好《基本准则》,财政部将广泛开展《基本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同时,上述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根据《基本准则》加快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将通过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加快制定出台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等工作,进一步保证《基本准则》及其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顺利实施。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详情及案例参考权易汇找审计与评估条目财政部令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