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 |《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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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7 18: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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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12月23日,市国资委印发了《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甬国资发〔2022〕43号),替代2019年印发的《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甬国资发〔2019〕25号)文件。
第一条 为规范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甬国资发〔2020〕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市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投资并购、出资新设、上市重组等方式。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应同时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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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