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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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75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同意在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以常山集团承诺的最高担保额按照年化2.2‰的担保费率向常山集团支付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440万元(含税)。

2、常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常山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秘勇、杨瑞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6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秘勇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叁佰伍拾肆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441730

经营范围: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针纺织品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棉花、纺织品的进出口(须专项审批的,未经审批许可不得经营),纺织技术咨询,纺织设备配件配材加工销售,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机机械,普通机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百货,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仓库出租。

2、股权结构:

3、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常山集团于1991年在石家庄市属国有纺织企业基础上联合组建,1996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改组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石家庄市属纺织企业国有资产。

常山集团主要通过所属企业开展业务,目前旗下有7家子公司。近三年,除以投资方式管理上述企业外,常山集团还参与了一些短期股权投资项目。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关联关系: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8.60%的股权。

6.经核查,常山集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年,常山集团为公司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保,以常山集团承诺的最高担保额按照年化2.2‰的担保费率向常山集团支付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440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常山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是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循了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五、担保费支付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项担保费支付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常山集团签署担保费支付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是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常山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征信,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

常山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常山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54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24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外汇套保业务”),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预计动用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外汇套保业务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汇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对应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利率、汇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

(三)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四)合约期限

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相关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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