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300297)净资产负数或退市,投资者关注索赔事项
2023年1月30日,蓝盾股份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全年亏损9亿至11亿元,公司营收再度下滑至1.25亿至1.5亿。虽然亏损区间上下限区间达2亿,但是该份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0.67亿至1亿,区间仅为2300万元,极限亏损11亿的背景下并未导致净资产负数,这背后的逻辑让人摸不着头脑。
果不其然,2023年2月17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预告,修正后亏损11亿到12亿,公司净资产为负数5000万到7000万,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
企查查数据显示,蓝盾股份终本案件金额10.76亿元,被执行金额11.78亿元,公司退市加不具备任何履约能力,对于适格中小投资者最终能够拿到赔付带来重大不确定。
(来源:企查查)
根据《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某某、何某某、林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5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等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对中经电商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2、对应收账款等会计科目异常变动核查不充分。3、未对函证程序保持必要控制。4、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上述处罚认定证明了光放证券持续督导期内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形,或对投资者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律师娄霄云提醒,根据2022年8月19日证监局下发蓝盾股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凡是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1年12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
2、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1年3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
上述区间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查找娄霄云律师网加入索赔,投资者目前是否持有股票都不影响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