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17,432,5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74%;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04,848,836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额104,848,238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设定质押,并且因债务纠纷,已悉数被司法冻结。若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时位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厦门时位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额15,348,238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4.6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9%。
(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高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裁施明取先生因达法定退休年龄,主动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施明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仲裁暨申请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2月7日就公司与甘情操、朱铃、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一案作出裁决,公司胜诉。甘情操、朱铃、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1年度,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人民币121,637,67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刊载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强制执行尚未执行完毕。
(五)自主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历来注重通过专利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本报告期,公司新增授权专利4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7件、外观专利16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授权并维持有效专利共769件,其中:发明专利274项、实用型新专利354项、外观专利141项。
(六)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浔兴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9852,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4日,有效期: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上海浔兴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规定,上海浔兴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定代表人:张国根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手机短信、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精彩女士、独立董事张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就公司成为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冠名赞助商,费用为800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2023-2024赛季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红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清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浔兴篮球俱乐部”或“乙方”)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冠名赞助协议”),就公司成为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赞助商,费用为800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2023-2024赛季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直接持有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37%的股权,浔兴集团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合计持有浔兴篮球俱乐部62%的股权;浔兴集团同时持有公司15.61%的股份,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施雄猛先生系浔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施能坑先生的直系亲属。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浔兴篮球俱乐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关联董事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晋江市青阳体育中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49076365N
法定代表人:伍伯兰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07日
经营范围:篮球比赛与培训,大型赛事的经营、组织、筹办;经营:鞋类、服装、体育用品、纪念品、运动器材、音响、电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6月30日,浔兴篮球俱乐部的总资产6,995.65万元,净资产1,177.0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2,219.31万元,净利润-180.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核查,浔兴篮球俱乐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公司)的权利
(1)甲方作为乙方的冠名赞助商,获得“福建浔兴男篮冠名赞助商”称号,并可用此称号进行自身商业宣传推广。
(2)作为球队冠名赞助商,甲方具有在本行业领域内享有排它权利,即不允许有同类产品以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产品出现在乙方商业活动及宣传推广中。
(3)在任何媒体报道,广告、活动等公共传媒领域,凡涉及球队的称谓前均需使用和出现甲方名称或LOGO。
(4)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球队标志,以及该标志和甲方品牌标志的合成标志,并可在其产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这些标志。
(5)甲方的名称和标志将以“冠名赞助商”地位出现在本赛季乙方所有相关活动的背景板上显著位置,如赛事新闻发布会、颁奖仪式、推广活动等。
(6)在CBA公司相关商务规定下,甲方有权在联赛举办场馆赛场内悬挂包含且不限于条幅以及地贴等宣传制作物,乙方须通过协调相关单位并实施。
(7)甲方有权举行赞助新闻发布会或商务推广活动,乙方须全力配合并穿着印有甲方logo的服装,乙方队员和相关人员须到场。在不影响乙方队伍正常训练和比赛的情况下,球队及球员合同有效期内可参加不少于3次的甲方的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应确保甲方在商业推广活动中可合理的使用甲方球队三人以上集体肖像权、甲方俱乐部LOGO使用权等权利。
2、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3、赞助费用:现金
赛季基本费用:800万人民币(该费用包含甲方权利当中关于赛事推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付款期限
赛季基本费用为人民币800万元 ,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述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0.2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交易概况表。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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