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9月新法出炉,事关税收、公积金、企业人才引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6 01:47:27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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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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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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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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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九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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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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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发布通知,稳就业,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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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租房提取额度,加强住房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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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拟出台人才引进新办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税收优惠,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8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3年8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以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1、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享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及商业精英时刻关注国家对于税务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利于及时享受优惠政策,降低税务,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咨询法律顾问共同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政策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tax/zcfw/zcfgk/qysds/202308/t468194.html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02_3899906.htm

二、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延续相关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1、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3年6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及商业精英时刻关注国家对于税务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利于及时享受优惠政策,降低税务,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咨询法律顾问共同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政策链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28_3904328.htm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25_3904086.htm

三、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指导企业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明确了高温高寒条件下企业对于员工工作安排的特殊规定,包括企业在高温、高寒天气期间应合理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等。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应及时以《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作为参考,制定完善内部相关制度,规范用工。除了高温高寒问题,企业人事用工上有各种企业需要合规的功课,可以与您的法律顾问一起梳理和优化。

【政策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ldgx/202308/t20230811_504426.html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于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同步废止。以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1、明确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八种情形。新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禁止情形。同时,明确独立董事六项条件,新增了个人品德和不存在重大失信的要求。

2、调整独立董事兼职数量。《办法》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数量从五家调整为三家。

3、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及董事会评估。《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严格设置从提名人提名、被提名人声明、提名委员会审查、证券交易所审查、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选任流程。明确独立董事禁止额外利益。

【法律顾问指引】

此次《办法》修订,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的一次全面修正。《办法》给予上市公司一年过渡期(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上市公司应逐步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予以调整,以符合《办法》要求,作为独董,不再是名义上的董事,需要更多责任的承担,因此,深刻理解职责并合规履行是避免纠纷和损失的重要功课。

【政策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3/c7424110/content.shtml

五、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即1年期LPR下降,5年期LPR维持不变。

【法律顾问指引】

LPR下调,促进信贷有效需求回升,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助力企业发展。

【政策链接】

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3876551/5033439/index.html

六、广东政府发布通知,稳就业,促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11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加强贴息资金保障,简化担保手续,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对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3、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时刻关注政府政策动向,有利于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助力企业发展。目前国际环境变化多样,市场形势也给企业带来重大挑战,企业是进行员工优化、还是薪资优化,都是企业提前做好应对挑战的功课之一。

【政策链接】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b/content/post_4237238.html

七、提升租房提取额度,加强住房保障支持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8月1日发布《关于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将每个自然年因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24000元调整至28000元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及时关注与员工利益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事宜,有利于回应员工需求,融洽劳资关系。

【政策链接】

http://gjj.zhuhai.gov.cn/zwgk/zcwjjjd/content/post_3560888.html

八、珠海市拟出台人才引进新办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放宽人才引进的年龄、重点用人单位人员在珠海的工作和参保时限、办理户籍迁移或档案接收等事项的有效时间等事项,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法律顾问指引】

企业时刻关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助力企业发展。如企业拟就人才引进事宜与员工约定,建议签署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有需要,可与法律顾问讨论沟通。

【政策链接】

https://www.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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