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行家 | 券商一周要闻(2024.06.15-2024.06.23)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4:12:45 浏览量:0

券商一周要闻

(2024.06.15-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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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分红

长江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华安证券、山西证券

人事变动

国联证券、华泰证券、南京证券、西南证券、中原证券、财信证券

股权相关

财达证券、华泰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招商证券

公司经营

东兴证券、国联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中原证券、财通资管

监管涉诉

银河证券、湘财证券

43家上市券商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决议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满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江证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6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方证券以公司A股总股本7,469,482,864股为基数,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34,843,324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份数为7,434,639,54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4/6/27;除权除息日:2024/6/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议案。

徐法良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国联证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薛春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24年6月19日,国联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薛春芳女士为公司监事,徐法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同日,国联证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薛春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薛春芳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法良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监事会及全体监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努力推动公司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徐法良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薛春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历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经理助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管理部职员、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曾兼任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泰君安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903,730,6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61,492,248元。股权登记日:2024/6/27;除权除息日:2024/6/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安证券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97,666,29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629.1元。股权登记日:2024/6/27;除权除息日:2024/6/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于2024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兵先生、丁锋先生、老建荣先生,其中:王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

华泰证券股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2023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75名激励对象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2,082,559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其中:(一)因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予以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82,640股;(二)因激励对象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予以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41,449股;(三)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而予以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58,470股。上述第(一)(三)项下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适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80元/股,第(二)项下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人民币7.80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以回购。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43,960.20元(不含公司对于第(二)项下的回购应支付的按规定计算的利息)。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2,082,559元,由人民币9,029,384,840元变更为人民币9,027,302,281元。

2024年6月20日,华泰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老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吕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老建荣先生将接替谢涌海先生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老建荣先生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谢涌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谢涌海先生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吕玮先生将接替李崇琦女士履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责,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吕玮先生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吕玮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吕玮先生在任公司监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李崇琦女士因工作安排辞任公司监事,其确认与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李崇琦女士亦确认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崇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李崇琦女士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心丹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辞去南京证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南京证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6月21日,南京证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接替李心丹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传明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院长、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南京证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3,079,439.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于2024年6月21日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指导精神,西部证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具体收购股份比例以最终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永续证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议案交易要点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及永续证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申请开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职责的议案,同意调整后的中小企业融资部部门职责;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前期,西南证券全资子公司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证国际投资)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其持有的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812.HK,以下简称西证国际证券)全部股份及永续证券。2024年6月21日,西证国际投资与与黄文轩(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协议,拟以合计89,662,745港元向买方转让其持有的西证国际证券2,713,469,233股股份及本金总额为5.80亿港元的永续证券。黄文轩,36岁,香港企业家,现为智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达艺室内设计工程(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资产的处置损益进行账务处理,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益可能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具体数据请以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数据为准。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西证国际证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西证国际投资已同意向西证国际证券提供等值1.45亿港元贷款(西证国际证券目前已累计支取贷款等值约1.23亿港元),待相关条件达成后,西证国际投资将与西证国际证券及买方就西证国际投资贷款订立相关补充协议,除0.70亿港元独立融资用于偿还西证国际投资贷款外,西证国际证券将继续向西证国际投资偿还部分贷款。后续,如西证国际证券存在未偿还西证国际投资的结余贷款,西证国际投资将解除其偿还结余贷款的责任,并对未收回的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或进行其他账务处理。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西南证券于2024年6月21日公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侯曦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侯曦蒙女士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侯曦蒙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因会务安排调整,为便于股东参加会议,公司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调整到公司E9大厦办公区,具体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E9大厦)南区302-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于2024年6月19日公告:公司与张雯、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执行人”)保证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被执行人就公司与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项下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二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02执恢414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3)京02执恢414号之二,以下合称“《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北京二中院对前期已查封的被执行人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购买的吉林省红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南关区幸福街1548号中化吉林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25#)方案调整25号楼,楼栋四角号码4-107/22-15,房间号101在建工程(以下简称“查封财产”)先后进行拍卖及变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根据公司的申请,北京二中院裁定将查封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1,667.429736万元交付公司,抵偿被执行人对公司所负的部分债务,上述查封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司时起转移。此外,北京二中院扣划被执行人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512919万元,扣除执行费后,已发还公司。因除上述已抵偿的查封财产及扣划的银行存款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二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雯、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关于总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峰、王晓刚任职的通知》(豫政任〔2024〕20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王晓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负责人李昭欣先生因工作安排于2024年6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兼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该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时生效。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李昭欣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良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郭良勇先生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水平评价测试,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昭欣先生在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积极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运营工作,主导财务组织架构优化、降本增效专项行动等重要改革举措,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昭欣先生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峰,男,1971年12月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河南证券公司三门峡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15年11月先后任公司三门峡营业部总经理、新乡营业部总经理、上海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创新业务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总裁,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级干部。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兼任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刚,男,1971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河南包装新技术中心期货部、河南证券纬五路营业部工作。2002年11月至2019年2月先后任公司纬五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北京酒仙桥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裁级干部,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兼任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良勇,男,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平顶山矿务局机电装备公司财务科、河南证券平顶山营业部债券部工作,1999年3月至2002年11月先后任河南证券平顶山营业部副总经理、河南证券计财处副处长,2002年11月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任公司结算托管总部总经理,2009年4月任中原证券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2014年5月任公司衍生品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5年5月任公司计财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间参与中原寿险筹备工作),2021年9月任中鼎开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根据中原证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朱军红女士自2024年6月20日起正式履行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军红,女,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曾任河南财政证券公司会计主管、计划财务总部副经理、经理、总会计师。2002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中原证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任中原证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原证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2012年8月至2024年1月任中原证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中原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中原证券党委副书记。

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作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函件,因个人任职时间原因其决定放弃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董事会同意撤销对姚作为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时取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子提案“选举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国盛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盛金控)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关于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对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

国盛金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问题1: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出现差错,上述期间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整改措施:1.经与年报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述保荐差错收入金额占各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比重微小,未达到重要性水平,且2023年公司已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调整保荐业务收入确认方式,涉及收入确认出现差错的积累影响均已消除,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配套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要求,对保荐业务收入进行了规范化、系统化的核算处理,确保了收入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应用案例在内的会计相关制度,公司已印发通知,将于近期全面开展会计准则适用情况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专业能力。

3.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同时强化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的沟通交流,持续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财务部等各部门、国盛证券。

整改期限:已完成,今后将持续规范。

问题2: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不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一条第(四)项规定。

整改措施:1.针对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聘请的中介机构就部分参数调整事项未与公司充分沟通说明,致使公司未能掌握参数调整变化从而未予充分披露情况。后续公司强化了对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要求,并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就商誉减值测试过程、重要参数调整的信息及评估结果加强了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和后续的披露工作。

2.公司在2023年度商誉减值等计提减值损失专项公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注释20.商誉”中,对2023年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商誉减值准备、商誉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等相关事项进行披露。同时,对商誉减值测试方法、过程、关键参数的确认及依据、个别关键参数的调整以及相关敏感性测试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3.公司一方面完善健全内部复核机制,加强对外部支撑文件的审查、复核流程,强化与评估机构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对资产减值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技术咨询和沟通;另一方面认真学习资产减值等有关信息披露要求,认真学习与总结,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今后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各部门。

整改期限:已完成,今后将持续规范。

问题3: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七条规定。

整改措施:1.针对2022年9月22日、10月11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时任委员人数不足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补选董事,并相应完成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委员人数已达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已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后续将严格遵照细则规定,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的运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针对在2022年公司股权转让等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未由所有知情人签字确认的情况,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进行全面梳理,自2023年年度报告起,严格落实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并重新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流程,完善档案管理,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规范。同时,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学习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法规,提高对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后续公司将定期对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效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也将根据监管机构的反馈和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措施。

3.针对有关制度更新不及时情况,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的修订和重新制定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需要,以制度建设、培训宣导、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通过本次专项整改,公司上下深刻认识到了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公司已根据《决定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政策及监管要点,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投股份)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赵洪波、张宪军、左晨、张名佳、任毅、蒋宝林等6名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彦敏、姚宏、张铁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哈投股份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赵洪波、张宪军、左晨、张名佳、任毅、蒋宝林连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彭彦敏、姚宏、张铁薇连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苏艳、张鹏、苏鑫当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热电厂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李殿会同志和董英群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哈投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蔡苏艳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赵洪波先生,1969年2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黑龙江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干部;黑龙江国际博览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主任;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校长;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董事长。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赵洪波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张宪军先生,1974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哈尔滨水泥厂技术员团委干事、工会办公室主任;历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室科员、科长、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曾兼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金信融资租赁公司董事;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宪军先生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董事,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左晨先生,1974年6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职黑龙江省财政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员;历任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会计、审计、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哈尔滨市大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名佳先生,1967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职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助理工程师;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干部;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总经理。曾历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呼兰浦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名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000股。

蒋宝林先生,1969年12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曾任职哈尔滨飞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研发部研究员、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历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蒋宝林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毅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职哈尔滨铁路分局机务分处会计员;银河证券(亚洲证券)哈尔滨大成街营业部;历任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业务主管、总裁办公室执行秘书、北京东三环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历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客户部经理、客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哈尔滨新疆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毅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彭彦敏先生,1963年8月出生,博士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哈投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宏女士,1973年4月出生,博士学位,副教授。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市分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部主任助理;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上海宾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哈投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铁薇女士,1966年9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曾任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教师;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投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苏艳,女,1969年10月出生,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热电建设开发指挥部会计,历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中级职员、财务审计部高级职员、财务审计部副部级员、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室副部长。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哈尔滨哈投供电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金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哈投城市热电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哈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蔡苏艳女士在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9000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鹏,男,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发部高级职员、地产开发部副部级员、综合部副部长、项目开发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风险控制部(法规部)副部长,兼任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任哈尔滨市养禽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哈尔滨哈投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宾西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哈投供电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中石油昆仑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利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苏鑫,男,199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二部、投资一部股权管理岗,董事会秘书。现任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上海大正禾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海丰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青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虎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英群,女,1967年5月31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哈尔滨市药材公司道里分公司会计;历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综合部经理、平房营业部总经理;历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新疆大街营业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殿会,男,197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调度员、生产调度室主任、 哈尔滨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哈投城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党委书记、厂长,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赵洪波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宪军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赵洪波、彭彦敏、姚宏;审计委员会:彭彦敏、姚宏、张铁薇、任毅、左晨;提名委员会:姚宏、张铁薇、张名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铁薇、彭彦敏、姚宏、张宪军、蒋宝林。战略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赵洪波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彭彦敏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姚宏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张铁薇担。聘任张宪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名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聘任王海洋、孙运泰、张名佳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宪军总经理继续代为行使公司总会计师职权。

张宪军,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哈尔滨水泥厂技术员团委干事、工会办公室主任;历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室科员、科长、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曾兼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金信融资租赁公司董事;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宪军同志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董事,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孙运泰,男,1968年1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哈尔滨东联经济贸易公司、哈尔滨市投资公司前期工程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科级、高级职员、副部级、开发部副部长、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海洋,男,1980年7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职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历任经营管理部职员、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神州通信黑龙江有限公司,历任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部级员。现任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名佳,男,1967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职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助理工程师;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干部;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总经理。曾历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名佳同志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000股。

陈曦,女,1986年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部部长助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期货)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下简称“本期大宗交易公告”)。公司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期大宗交易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20,155,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4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弘苏实业的告知函,截至该日,前述大宗交易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已经届满,在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内,公司股东弘苏实业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少18,313,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72%。弘苏实业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赣01执1602号之一),其持有的弘业期货部分股票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14,712,3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9%(以下简称“新一轮股份变动”),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股份的区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持股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用于保障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近日,公司接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对上述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将其所持有的13,500,000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因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股份)原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魏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宋晓满先生、吴文芳女士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宋晓满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现调整为:由魏嶷先生、吴文芳女士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原由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宋晓满先生、李军先生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顾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现调整为:由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李军先生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顾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由吴文芳女士、宋晓满先生、顾诚先生、李军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吴文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现调整为:由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顾诚先生、李军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吴文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原由宋晓满先生、顾诚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宋晓满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现调整为:由魏嶷先生、顾诚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由李军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李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国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志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志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志滔,男,中共党员,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厦门国贸总裁助理、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经2024年5月15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国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04,227,8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02,113,928.50元。股权登记日:2024/6/25;除权除息日:2024/6/2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材料。

审理机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

被告一: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公司);

被告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云01民初414号,涉诉金额:176,555,922.19元。

(2024)云01民初415号,涉诉金额:229,215,027.67元。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期,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尚未实施购股。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顺风能)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天神)的通知,上海天神将其所持公司0.43%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质权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挂牌机构公告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期货)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审议并通过:提名李雪飞先生、董晨先生、苏健先生、丁文勇先生、濮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渤海期货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审议并通过:提名薛金艳女士、刘洋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6月18日审议并通过:选举倪忠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期货)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9,216,761.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901,346.21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148,8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7日。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能期货)全资子公司上海福能商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商创”)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将法定代表人由丁纯变更为郑梅华。目前,福能商创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继续有效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提请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元期货)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根据首都机场集团制度执行专项审计中提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存在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确保《总经理工作细则》中总经理办公会内容与《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保持一致,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港股相关机构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投证券(01476)總辦事處地址將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83號德勝國際中心B座12層(郵編:100088),自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州证券(01375.HK)于2024年6月17日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峰、王晓刚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负责人李昭欣因工作安排于2024年6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兼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该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时生效。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李昭欣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良勇为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郭良勇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水平评价测试,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4年11月9日)止。

其他相关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变更北京分公司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第十层1005室”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8层801-01单元”。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2024年度董事变动情况,原任董事:

易洪海,男,汉族,1978年5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传国,男,汉族,1986年8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月,因工作调动原因,易洪海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5月,因工作调动原因,黎传国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控股股东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名,2024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骆振心同志和刘淑华同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4年6月18日,公司2024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骆振心同志和刘淑华同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骆振心,男,汉族,1980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

生学历,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研究部总经

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职员,湖南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科员、主任科员,湖南省委政研室省委财经办财经一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湖南省委政研室城市处副处长、处长。

刘淑华,女,汉族,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法律合规部助理经理、中级经理(其间:挂职中国银行茶陵支行副行长);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高级经理;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高级经理,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湘财证券)于近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材料,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涉及重大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时间:2024年6月11日。

审理机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原告: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

被告一: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公司);

被告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民事信托纠纷。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因到龄退休,周华成于2024年6月21日离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离任后,公司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现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对周华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邓升军于2024年6月4日任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 曾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投资主办,东海基金研究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筹)副总经理,长安基金总经理助理。自邓升军先生任职之日起,孙琦先生不再代任华宸未来基金总经理。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金奎于2024年6月21日担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过往从业经历: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曾任华龙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计划财务总部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化学工业部化工机械研究院、上海恒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商基金原董事长陈牧原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因董事会换届,经华商基金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苏金奎、曹锋、贺强、刘志军(独立董事)、高菠阳(独立董事)、钱宁波、陈亚禹、王珏(独立董事)、曹孟博、张涵(独立董事)、王小刚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陈牧原、张龙清、曹铁宁、曲飞、马光远、殷长龙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华商基金自2024年6月20日起暂停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请反馈意见

一、请拟入股股东补充提供2023年经审计财务情况的材料,并对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就是否符合“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1年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等条件补充论证。

二、请提交拟入股股东作为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金融机构“最近3年主要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者重大不良诚信记录;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的证明材料,以及“最近3年金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情况的说明。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王志国,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20日起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海银基金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托管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期内或设置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或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通过海银基金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黄本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指定黄明先生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并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为止。公司对黄本尧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莹女士于2024年6月18日新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加基金)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李莹女士2023年8月加入中加基金,现任总经理。李女士于2016年9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银行同业票据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银行同业票据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银行同业票据部总经理助理,主要从事金融同业业务管理工作。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银行投行与同业部票据中心(室)、同业与票据部票据中心(室)经理职务,主要从事同业票据业务相关工作。1996年1月至2009年8月李女士先后在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计划财务部、同业部、投行与同业部从事相关工作。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6月20日起终止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基金”)代理销售公司旗下所有基金产品,并停止通过其办理基金交易相关业务,包括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4.6667%股权对外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完成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营业部的注销登记(核准日期为:2024年6月3日),并已向上海证监局和广东证监局报备。上海陆家嘴营业部各项业务转由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接。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在审阅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能源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提交了《关于撤回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广能报〔2024〕28号)和《关于撤回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7日,证监会决定终止广西能源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在审阅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横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撤回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珠横集函〔2023〕48号)和《关于撤回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7日,证监会终止大横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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