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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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十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288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125.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7.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潘贤国、沈钱、刘日贵、姜苗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10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1,00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姜苗、曹靓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100%,其中激励对象曹靓在第一个考核期内尚未离职,故回购注销其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总量的5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750股。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一栏中已剔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3,000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750股。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50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知和公告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95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部分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回购完成后及时进行注销;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 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95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的150%。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含)。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安排,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待注销部分的股份合计1,945,819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8,654,476股减至806,708,657股。按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95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178.04万元(含)且不低于51,589.02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回购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067,087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中3,000,000股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剩余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134,174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中3,000,000股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剩余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九、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9.5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5.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3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5.40%,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8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10.32亿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7.9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67%。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2年度研发投入为4.16亿元。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32亿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仍可覆盖公司全年研发投入。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研发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上限16,134,174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存在进行法定减持的可能,除此外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回购股份后的处理及防范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部分股份将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部分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

十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通过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式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及激励公司员工;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公司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该项支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十三、 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二)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十四、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17:0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70.53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5%;利润总额2,545.21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67.66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6%。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808,654,4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537,569股后的805,116,907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39,504,228.21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担保。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2,75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且回购股份有效期即将于2023年4月24日届满,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并推出新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各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6.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和实施股权激励。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3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95元/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含)。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安排,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待注销部分的股份合计1,945,819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8,654,476股减至806,708,657股。按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5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95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178.04万元(含)且不低于51,589.02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6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6.9 授权事项

(1) 根据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2)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等;

(3)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

(6)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其他以上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内容。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Delphine SEGURA VAYLET女士、戴怀宗先生及苏显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750股。同时,公司本次董事会还审议了《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870,069股进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合计1,945,819股。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08,654,476股减至806,708,657股;注册资本将由808,654,476元变更为806,708,657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法国国籍,1954年生,Paris ESCP管理学硕士及特许会计师。现任SEB集团董事长,历任SEB集团副总裁与首席执行官、CALOR公司董事长,CROISIERES PAQUET首席财务官和执行董事,Coopers & Lybrand 审计经理等。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法国国籍,1965年生,毕业于ESSEC高等商学院(巴黎)。现任SEB集团首席执行官,历任SEB集团首席运营官、达能集团高管、三得利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欧洲)总裁。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Nathalie LOMON女士:法国国籍,1971年生,毕业于诺欧商学院。现任SEB S.A.财务总监,历任法国安智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力拓加铝公司财务主管等。

Nathalie LOMON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Nathalie LOMON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Delphine SEGURA VAYLET女士:法国国籍,1970年生,巴黎一大国际劳动法硕士。现任SEB S.A.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历任道达尔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卓达宇航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及执行委员会成员、意法半导体集团数字消费部人力资源总监等。

Delphine SEGURA VAYLET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Delphine SEGURA VAYLET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苏显泽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中欧EMBA,高级经济师。现任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台州苏泊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苏泊尔热水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0年3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苏显泽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64,602股股份。苏显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戴怀宗先生:英国国籍,1960年生,香港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现任SEB S.A.亚洲区执行副总裁,历任苹果(大中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伊莱克斯电器公司业务营销总监,上海赛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本公司总经理等。

戴怀宗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戴怀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Hervé MACHENAUD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毕业于巴黎政治大学。现任宏马咨询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历任法国电力集团中国总代表、法国电力集团执行副总裁、集团工程设计与发电部DPI总经理兼亚太区总经理。

Hervé MACHENAUD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Hervé MACHENAUD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工商管理博士、政治科学硕士。现任B&A投资银行高级合伙人、法国美兴集团中国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国BAOBAB监事会副主席。历任法国巴黎银行董事长中国顾问、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高级顾问、法国巴黎银行行长(亚洲及中东地区多国)、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中国区荣誉退休主席。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俊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现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1和1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 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担保。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2,750股。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且回购股份有效期即将于2023年4月24日届满,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并推出新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是公司经审慎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定。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主要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Philippe SUMEIRE先生公司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Philippe SUMEIRE先生:法国国籍,1959年生,毕业于Aix-en-Provence法学院,私法学和比较法学博士学位。现任SEB集团法务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曾在PEUGEOT S.A.和ATOCHEM等大型上市公司任职,历任CLUB MED、GIAT INDUSTRIES、MOULINEX S.A.法律总顾问和董事会秘书。

Philippe SUMEIRE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Philippe SUMEIR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本版导读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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