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一周要闻 | 券业行家(2024.06.22-2024.06.30)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3:17:28 浏览量:1

券商一周要闻

(2024.06.22-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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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分红

广发证券

人事变动

长城证券、第一创业、光大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西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股权相关

长江证券、方正证券

公司经营

财通证券、国泰君安、兴业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

监管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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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上市券商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通证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于2020年12月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财通转债”)进行跟踪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财通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5日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1234号),中诚信国际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财通转债”信用等级为AAA。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邓喻女士、孙献女士、王章为先生、敬红先生、麦宝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选举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选举王寅先生、马伯寅先生、顾文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鉴于长城证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苗伟民先生、何美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已经任前公示。苗伟民先生、何美才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晓玲女士、许明波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曾晓玲女士、许明波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及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苗伟民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2008年8月至2011年5月,任交银施罗德基金渠道销售部渠道销售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任诺安基金渠道销售部高级渠道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任民生证券研究院机构销售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任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长城证券资产管理部;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公司资产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2019年3月至2023年4月,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管理部经理、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四川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长城基金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何美才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办与人力资源部;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党办与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构管理部副经理(其间: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借调至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15年3月至2024年4月,历任公司党办与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构管理部副经理、党办与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经理、党办与人力资源部党建工作部经理、党建工作部副主任、党群与宣传工作部(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党群与宣传工作部副主任、党群与宣传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长城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在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孙献女士、敬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敬红先生、陈红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孙献女士、邓喻女士、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委员,陈红珊女士、段心烨女士、王章为先生、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林斌先生、段一萍女士、麦宝洪先生、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各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王军先生担任;同日,公司于本次会议后分别召开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分别选举副董事长孙献女士为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陈红珊女士为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林斌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曾贽先生、周钟山先生、赵昕倩女士、王振先生、李丽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李丽芳女士自完成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手续后正式履职。聘任周钟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昕倩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聘任徐楠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王军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9年7月至2018年9月,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专责、主管、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其间: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挂职华能上海石洞口二厂厂长助理);2018年11月至今,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孙献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4年7月至2023年6月,先后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控股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任博时基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5月至今,任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招商局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除在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敬红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7月至2003年5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遂宁市分行营业部、四川省绵阳市分行涪城支行从事信贷工作;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任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书记员;2006年5月至2012年9月,任四川风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监察主管;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诺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风控部负责人;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任深圳市华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控法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深圳市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除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翔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7月至1993年5月,任北京石景山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秘书;1993年5月至1995年8月,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1995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长城证券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青岛营业部(筹)总经理、新开发筹备小组成员、广州营业部筹备组组长、广州营业部总经理、深圳营业一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深圳一部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副总裁;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曾贽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8年8月至1999年2月,就职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9年3月至2015年3月,历任长城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等职务;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历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总裁助理;2023年1月至今,任长城基金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周钟山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8年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任计划处国债科科员;1998年2月至2015年4月,历任长城证券南昌营业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4年4月,历任公司南昌分公司(筹)负责人、江西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战略执行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钟山先生已于2024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赵昕倩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职于深圳证监局,历任机构监管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前海监管办公室)副处长,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24年3月至今,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王振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7月至2001年2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凯旋路证券营业部(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杭州第一证券营业部)投资发展部员工;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客户服务部员工;2004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证券营业部客户服务部经理;2004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浙江华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5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文三路证券营业部市场部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杭州大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浙商证券滨江证券营业部筹建组成员;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平安证券有杭州潮王路证券营业部渠道与销售部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4月,历任长城证券浙江天台营业部(筹)负责人、天台劳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历任公司杭州文一西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原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宝城期货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财富管理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长城基金监事会主席。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李丽芳女士,1975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8年7月至1999年2月,任国泰君安证券(原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1999年6月至2000年5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2000年6月至2012年4月,历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职员、业务董事、董事,投资银行总部战略客户部执行董事、投资银行总部高端服务部执行董事;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西南证券投行重庆一部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中天国富证券副总裁;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任世纪证券副总经理。

徐楠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脑科学系副研究员;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就读于香港城市大学;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IT规划与服务部研究员;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海通证券信息技术管理部;2016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东莞证券,历任金融科技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金融科技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信息官;2023年12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长城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在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王寅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1年7月至2004年1月,历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助理经济师、综合计划部经济师;2004年1月至2024年1月,历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干部、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副处长、副经理,思想政治工作部经理,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党建工作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于2018年3月12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长证转债”已于2024年3月12日停止转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30,072,948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发生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事宜。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529,957,479元变更为5,530,072,948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长江证券于2024年6月26日公告:已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创业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选举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选举董事吴礼顺先生、董事王芳女士、董事梁望南先生、董事高天相先生、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吴礼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独立董事刘晓华女士、董事青美平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独立董事刘晓华女士、董事葛长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选举董事王芳女士、董事梁望南先生、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王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继续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

第一创业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长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形成决议,选举孙蕤、李劲、施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相同。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孙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孙蕤先生于1994年8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广州证券交易中心会员部、投资部,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联合证券广州华乐路营业部投资咨询部副经理。孙蕤先生于200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清算托管部综合管理主管、高级清算师、交易管理总监、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兼资产托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李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李劲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岗、经纪业务组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审核组负责人。

施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施维女士2005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记者、理财周报社编辑、首席记者、华南新闻中心主任。施维女士于2010年1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品牌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组负责人,兼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加视频或电话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瑞信证券49%股权的议案》《关于终止〈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国资公司)出售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瑞信证券)49%股权,并与瑞士银行有限公司(简称:瑞银)、北京国资公司签署《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85.01%股权之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简称“共售股权协议”);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事宜。董事会同意终止与瑞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转协议”),并与瑞银签署《关于协议终止及达成一致事项的协议》,约定:在共售股权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且交割已经发生的前提下,股转协议全面整体终止,再无约束力和效力;在共售股权协议项下的交割均已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瑞银向公司支付410万美元作为善意补偿。

为盘活公司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正证券拟与瑞士银行有限公司共同向北京国资公司转让瑞信证券股权,三方签署《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85.01%股权之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简称“共售股权协议”),公司转让49%瑞信证券股权,瑞银转让36.01%瑞信证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瑞信证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出售的49%瑞信证券股权的交易对价为88,509.19万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付建平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付建平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付建平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和债权人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付建平先生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发证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合规问责办法》的议案。

广发证券以公司A股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15,242,153股后的5,904,049,311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元。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5,242,153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3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6月28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之中,为保持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需要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需要相应顺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国泰君安境外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发行人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金额为4亿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总额合计18.62亿美元。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4亿美元。被担保人为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根据发行人与本公司、纽约梅隆银行于2024年6月6日签署的《信托契据》,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2024年6月26日,发行人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4亿美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4亿美元。截至本次发行前,国泰君安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中票计划项下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本次发行后,担保余额为19.54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泰君安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2%,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撤销一级部门北京办事处,相关职能整合并入总经理办公室。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道)(以下合称普华永道)。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海通证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李争浩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24年6月27日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争浩先生向监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其他事宜。李争浩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和监事会对此深表谢意!监事会同意推荐谢维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履职结束之日止。

谢维青先生,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金融学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谢先生自2024年4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谢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1年9月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1年9月至2007年5月担任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5月至2017年4月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主管、主管;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5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谢先生自2024年6月起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42)董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于2024年6月27日公告: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祖强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中,在公司聘任新的首席信息官前,由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邢怀柱先生代行首席信息官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祖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祖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天风证券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41,784,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6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将本次补贴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于2024年6月26日进行除权除息。根据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6月26日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7元/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的议案》。

兴业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主席考评的议案》。

兴业证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关于浙商证券2024年对外捐赠计划、关于同意继续投保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等议案。

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浙商资本联合浙商投资对浙商聚金嘉融高投基金(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议案》。为更好地发挥投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有效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浙商资本联合浙商投资与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基金的形式进行合作,双方合作设立“浙商聚金嘉融高投基金(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母基金,浙商资本联合浙商投资拟正式对基金进行投资,投资额度上限为5亿元,其中,浙商资本3亿元、浙商投资2亿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24年6月28日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正式成立并履职。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陈亮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和邓星斌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吴港平先生、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和周禹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前述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6月28日起三年。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陈亮先生为董事长,并确定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前述职务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1、战略与ESG委员会:主席为陈亮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邓星斌先生;2、薪酬委员会:主席为彼得·诺兰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吴港平先生、周禹先生;3、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为周禹先生,成员为陈亮先生、孔令岩先生、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4、审计委员会:主席为吴港平先生,成员为孔令岩先生、陆正飞先生、周禹先生;5、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为陆正飞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邓星斌先生、吴港平先生;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为吴港平先生,成员为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周禹先生。

2024年2月28日,中金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选举高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确定有关监事报酬的议案》,金立佐先生和崔铮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6月28日起三年。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高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监事任期一致。

中金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场结合电话的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关于一级部门设置的议案》。

中金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场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麻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以审计机构的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审计范围、业务复杂程度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费用合计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均与上年持平。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香港)获取1亿美元授信额度。同时,中信建投国际将与渣打银行香港签订担保协议,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信建投国际拟与渣打银行香港签署的担保协议,中信建投国际将在被担保人不能履行支付金额的义务时代为支付。担保方式为担保人向渣打银行香港签署担保协议,协议中就被担保人向渣打银行香港申请1亿美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不定期,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5.96亿元(按2024年5月31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口径计算,下同)的28.31%,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担保人: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1亿美元。本次担保实施后,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4亿元。(按2024年5月31日汇率计算)

中信建投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关于选举华淑蕊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华淑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华淑蕊女士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华淑蕊女士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华淑蕊女士,1979年6月生。华淑蕊女士自2024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华淑蕊女士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宜宾发展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宜宾市政府副市长,曾兼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曾挂任宜宾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华淑蕊女士自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自吉林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与经济学博士学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于2024年6月26日公告: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 MTN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2年3月29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发行人于2024年6月25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票据,发行金额合计2,600万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15.5亿美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235.35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5.95%。公司无逾期担保。

中信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中信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等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银证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等议案,选举王晓卫为非独立董事,选举江萍为独立董事。

中银国际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拟向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政府捐赠乡村振兴资金15万元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2024年度绩效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基金管理业务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继续开展合作,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3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2024年6月26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天天基金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继续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一年,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3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2024年4月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为天天基金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向天天基金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0亿元,本公告所述相关担保合同生效后,公司2024年度为天天基金提供担保可用额度剩余60.0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诉讼担保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选举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王天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组成情况如下:1.发展战略委员会:张丹丹女士、禤振生先生、苏声宏先生,其中张丹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2.提名委员会: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罗序浩先生,其中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3.审计委员会: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王天广先生,其中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培豪先生、聂织锦女士、禤振生先生,其中潘培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禤振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序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盘丽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罗序浩先生已于201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潘威豪先生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潘威豪先生已于2016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丹丹,女,55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张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4,500股。

王天广,男,51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怡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万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此前担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9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并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禤振生,男,55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环球实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罗序浩,男,36岁,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盘丽卿,女,49岁,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莞市伟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新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潘威豪,男,33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战略投资专员,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监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务部副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锦龙股份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张丹丹女士、王天广先生、禤振生先生、罗序浩先生、苏声宏先生、陈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郭金球先生、常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锦龙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选举郭金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郭金球,男,59岁,本科学历,曾在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任教;现任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副总校长,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此前,锦龙股份与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控资本”)就金控资本有意收购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并签订了交易备忘录。截至目前,公司仍须就标的股份交易相关事项继续与意向受让方进行谈判协商,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后续谈判的进展情况,审议确定该交易的交易条件和转让价格等事项。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中山证券股权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2024年6月6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中山证券67.78%股权转让项目》公告。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标的股权意向受让方。目前,公司已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证券服务机构已展开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确定该交易的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事项;在该等事项确定后,标的股权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盛金控)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德区法院”)出具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查封情况告知书》(2022)粤0606财保212号(续冻),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

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因雪松信托未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相应承诺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由南昌仲裁委员会及公司将保全申请书提交给顺德区法院。根据顺德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606财保212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3,846,154,749.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顺德区法院对雪松信托持有的70,874,964股国盛金控股票进行冻结,对雪松信托持有的240,859,055股国盛金控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因公司与雪松信托所涉业绩承诺补偿仲裁案(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仲裁程序尚在进行中,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特向南昌仲裁委提出继续冻结申请,由南昌仲裁委将继续查封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至顺德区法院裁定并执行,保全执行结果为:雪松信托持有的70,874,964股已续冻,新冻结到期日为2027年6月17日;雪松信托持有的240,859,055股仍处于登记轮候状态。

雪松信托所持有的311,734,019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

雪松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续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为推进公司与雪松信托所涉业绩承诺补偿仲裁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申请继续冻结。鉴于仲裁事项尚在审理中,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披露仲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因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国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66元/股调整为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7月3日生效。国投转债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7月3日起恢复转股。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3年末,国投资本总股本6,425,307,5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45,188股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为6,420,162,409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6,217,864.99元,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3,091,82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7/2,除权除息日:2024/7/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89.276万份,行权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票过户登记的股份为0股。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期货)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贸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金融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等议案。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融街)董事会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赵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赵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辞职后,赵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于2024年6月3日提议回购股份,并于回购后进行注销。

大智慧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1.5亿元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上限为9.65元/股(含),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不少于10,362,695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大智慧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03,865,600股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5.76元/股、最低价为5.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07,09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截至2024年6月21日止,陆家嘴实际收到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汇入的发行对象本次增加出资1,797,130,737.18元(已扣除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本次发行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8.2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568,212.47元,其中增加股本222,222,222.00元,超出股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1,574,345,990.47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4,812,931,45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4,812,931,457.00元。截至2024年6月21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5,035,153,679.00元。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证股份)股东赵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1,028,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1%,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数量为 47,5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6.87%,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

赵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截至2024年6月20日,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274,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数量为 47,500,000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 59.17%,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3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2023年,外贸金租与五矿证券开展咨询及佣金业务,当年产生咨询费用及佣金支出。上述协同业务均合理定价、运行良好。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2.96亿元,同比增加99.91%,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五矿证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2.29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等,说明五矿证券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大幅增长的原因;(2)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方式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等,说明五矿证券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大幅增长的原因: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2022年起调整自营权益投资理念,明确以获取绝对收益的价值投资理念为原则,以实现稳健、高效、可持续的高质量经营为目标,实现资产组合的中长期价值增长。

五矿证券坚定认可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重点关注具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经营稳定、分红政策稳定、股息率稳定的上市公司群体,并基于此构建了公司的高股息投资组合策略。在五矿证券整体的风控策略和限额管控下,将该策略逐步培育成为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利润来源,打破券商自营权益投资业务“靠天吃饭”的状态,分享中国优秀上市公司的价值创造红利,发挥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的角色,让央企券商成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基于上述策略,五矿证券在2022年10亿规模的基础上,在2023年度继续扩大到20亿规模,未来几年将相对稳定在这一水平。在2022、2023连续两年资本市场低迷期,该策略实现了稳健的净值增长和利润贡献,实现了回报股东和稳定市场的双赢结果。作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末,五矿证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0.23亿元为新三板市场股票,其他持仓均为主板二级市场股票。从证券行业整体变化情况来看,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增长明显,2023年末,43家上市券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086.69亿元,同比22年末增长138.39%,38家券商(剔除期初余额为0券商5家)平均增幅713.59%,43家券商中29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同比增长。

(2)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方式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由于“长期权益资产配置”业务策略是作为非交易性投资长期持有,获取稳定分红,不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因此在通过五矿资本下属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五矿资本下属单位按照资产收盘价或估值确认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处置时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仅将获得的股利分红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账务处理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执行。

会计师意见: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会计师对问题四(2)进行核查:

1、核查程序。(1)取得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清单,并获取公司管理层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事项的决策文件,确认指定对象符合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特征;(2)向中登发函以确定公司持仓数量,在公开信息平台查询股价信息以确定持仓股票的公允价值;(3)核查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内买入卖出等不符合非交易性投资业务管理模式的情形。

2、核查意见。基于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方式和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4号),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以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方式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发行股份75,371,434股,购买宝达润(厦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向国贸控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70,880,455股增至1,946,251,889股。国贸控股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上市交易;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贸控股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根据上述安排,即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哈高科营养品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高科营养品与龙江银行签订了9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本次为哈高科营养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900万元人民币,已累计为哈高科营养品提供担保金额为9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1%、0.0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湘财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持有公司股份508,49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公司于近日接到新湖中宝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质押后新湖中宝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8,3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8.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8,347,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0%。本次质押后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188,111,89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

控股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1,885.19万股,占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42.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4%,部分质押股份对应的融资金额为6.00亿元,其余为非融资类质押。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756万股,占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16.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1%,部分质押股份对应的融资金额为3.08亿元,其余为非融资类质押。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各项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产融)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昌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楚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新三板挂牌机构公告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27日,粤开证券已连续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若公司连续6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将触发即时降层情形,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存在自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的风险。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元期货)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2,634,944.4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833,463.91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00,0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4日。

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为继续推动投资业务开展,提升经营效益,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期货)拟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含8500万元)的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为信托产品、基金产品、债券交易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审批的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戎艳琳于2017年3月29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到期后,双方再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时,双方确认原协议到期至新协议生效期间,双方均持续按照2017年3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次协议的续签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的改变,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预算内乡村振兴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先融期货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在重庆市垫江县、陕西省延川县和安徽省太湖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港股相关机构公告

华兴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华兴资本(1911)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复盘进度的季度更新》

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证国际证券(00812)于2024年6月27日公告《有关复牌状况季度更新之进一步资料》。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02799.HK)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1221报告厅举行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2024年度对外捐赠资金计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提取大秦铁路股票转让四个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权益。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正均先生和李子民先生;非执行董事赵江平女士、徐伟先生和唐洪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邵景春先生、朱宁先生、陈远玲女士和卢敏霖先生。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期货(01461)股东周年大会上已通过批准委任王惠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惠的委任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刘峰因其他工作安排而提出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之职务。刘峰之辞任自2024年6月27日起生效。刘峰因其他工作安排而提出辞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董事会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关于选举王惠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谨此批准选举王惠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中泰期货将于2024年8月8日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10股0.153港元。

其他相关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自2024年6月27日起,渤海汇金增加好买基金为本公司旗下“渤海汇金优选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渤海汇金汇享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证监会对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反馈意见:

一、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对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利润中股权投资占比作了说明,但山东财金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较为概略,无法看出相关科目明细,请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占比数据出具意见,并说明具体计算过程。

二、请济南科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科金)的控股股东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补充提供符合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的支撑材料;补充提供济南科金2023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三、我们关注到,本次股权转让后,山东财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比例和亚东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所持股权比例接近,请补充提供山东财金、兴业投资共同出具的公司治理僵局解决机制安排。

四、请山东财金更新符合“最近3年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条件的情况。

五、根据申请材料,济南科金参与收购德邦证券股权事宜已经相关内部治理程序审议同意。请济南科金补充论证上述事项是否需履行财政等部门审批程序,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自“A-”下调至“BBB+”,并将其移出负面评级观察名单,展望“稳定”。基于此,2024年6月20日,惠誉将东兴证券“BBB”的长期发行人违约评级和“bbb”的股东支持评级下调一个子级至“BBB-”、“bbb-”,并移出负面评级观察名单,展望“稳定”。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28日,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华宝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24年6月27日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于2024年6月12日核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24〕951号)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丁于2024年6月25日任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证资管)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张丁先生,硕士学历。先后担任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评级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债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债券投资经理。2017年加入光证资管,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月28日,证监会对首创证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资管业务是否存在异地团队,如存在,请说明资管子公司成立后,对异地团队强化管控的措施。

二,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请做好资管子公司治理架构与新公司法的衔接完善。

三,根据申请材料,子公司成立后,资管事业部将平移至子公司,但仍由母公司继续开展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资管计划的投顾业务,请补充母公司继续开展该类投顾业务的部门、人员安排。

四,根据公司材料,首创证券将为资管子公司提供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支持性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为私募产品提供上述服务需要相关资质,请补充说明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工作调动,侯曦蒙于2024年6月21日离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月28日,证监会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目前资管产品投顾业务规模、委托人情况,以及子公司设立后母子公司之间的投顾业务划分方案。

二、请补充说明目前上海、深圳资管团队的人员情况,以及资管子公司设立后对异地团队的管控安排。如资管业务存在其他异地团队,请一并说明。

三、我们关注到,根据2024年5月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测算,子公司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可能低于100%的监管规定。请说明子公司设立后,如何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

四、我们关注到,截至2024年5月底,公司资管存续规模较2023年9月有一定比例下降,请说明情况。

五、根据公司材料,信达证券将为资管子公司提供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支持性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为私募产品提供上述服务需要相关资质,请补充说明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六、《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类型、金额和内部审批程序”。《信达证券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未见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请补充完善。

七、我们关注到,2024年5月,公司新增一只“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高于监管标准5%的情形,请说明相关情况。

八、根据公司材料,1只无“或有事项”条款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拟于2024年4年1日到期终止清算;另有4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将于2024年上半年终止进入清算程序。请补充说明以上产品清算情况。

九、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请做好资管子公司治理架构与新《公司法》的衔接完善。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青因工作变动于2024年06月27日离任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吴剑飞于2024年06月27日任银河金汇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过往从业经历:曾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临时党总支书记。现任银河金汇证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明州先生辞职,公司股东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选举林欣怡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选举周颖刚先生、杨峰先生、李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上届独立董事李庆民先生、祝继高先生、邱慈观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上述变更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何亚刚先生、史纲先生、林欣怡女士、李长桥先生、周颖刚先生、杨峰先生、李文杰先生。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琤因退休于2024年6月26日离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对王琤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魏东于2024年6月26日代任国联安基金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平安证券和国信证券;2003年1月起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建荣于2024年6月25日任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自2006年10月开始,其先后在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渠道经理、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渠道经理及华东区总经理助理、在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华东总部副经理、在上海利得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任渠道部总经理、在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渠道部负责人、在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在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顾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国鹏因工作变动,于2024年6月27日离任。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陈培阳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6月28日离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罗凯于2024年6月28日代任诺德基金督察长。过往从业经历:2001年至2005年任职于江苏省交通产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区渠道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诺德基金市场总监、副总经理。现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代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经诺德基金股东会2024年第2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公司现任董事为潘福祥先生、熊娟女士、罗凯先生、赵玫女士、邵海燕女士、蔡立芹女士、许亮先生(独立董事)、史君艳女士(独立董事)和张巍女士(独立董事)。

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工作调整,陈洁于2024年6月24日离任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新基金总经理卢凯于2024年6月25日代任董事长。过往从业经历:2024年加入苏新基金担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负责人、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客户资产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资管事业部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国海证券副总裁、代理总裁、总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的要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凯先生,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H13M99保持不变。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国明于2024年6月28日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历任中国银行承德分行个人业务部理财中心主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高级渠道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销售总部渠道经理、机构业务部区域总监,湘财基金北京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6月28日起国美基金终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瑞华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6月27日离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王瑞华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许定晴于2024年6月25日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过往从业经历: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4年3月进入中海基金工作,曾任研究部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投资副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智会杰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6月28日离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建伟于2024年6月28日任科沃土基金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曾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副董事长。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截至公告披露日(2024年6月12日),上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果暂未公布。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拥军于2024年5月27日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1995.07-1999.05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塘沽分行科技科中经业务主办;1999.07-2000.09天津大西洋机电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3.08-2004.05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市场销售部国际业务中心合作室经理;2004.05-2004.1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4.11-2007.0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2007.05-2009.07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渠道经理;2009.07-2013.0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高级经理、机构理财部(北京)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3.06-2014.0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监助理;2014.06-2017.01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市场拓展团队高级市场拓展经理;2017.01-2021.03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市场营销团队高级市场拓展经理;2021.03-2022.04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产品总监(14职等)(试用);2022.04-2024.04.13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产品总监(14职等);2024.04.13-2024.05.27,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15职等)(拟任);2024.05.27至今,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的负责人变更,景辉于2024年5月27日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2001.07-2002.07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信息科技部见习;2002.07-2006.02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信息科技部科员;2006.02-2009.09渤海银行系统运行部科技分析员;2009.09-2010.04渤海银行资讯科技部科技分析员;2010.04-2011.05渤海银行资讯科技部高级系统工程师;2011.05-2012.08渤海银行投资银行部、基金托管部(合署)系统管理团队系统管理经理;2012.08-2013.01渤海银行投资银行部、托管业务部(合署)系统管理团队系统管理经理;2013.01-2014.01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系统管理团队系统管理经理;2014.01-2020.07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需求与运维团队团队副主管;2020.07-2021.05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产品及业务推动团队团队副主管;2021.05-2024.04.13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生态银行创新实验室副主任;2024.04.13-2024.05.27,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14职等)(试用)(拟任);2024-05.27至今,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证监会于2024年6月12日核准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安银行)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26日,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海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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