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全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12:23:26 浏览量:1

咚咚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汇算的期限到6月30号截止,时间还远远的充裕。本期一起跟着小编学习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吧。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1、苹果手机可以app store在里面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安卓手机可以在自带的应用商城里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识别下方二维码扫码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

二、实名注册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注册:

可选择以下两种注册方式:两种注册方式: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1、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强烈推荐):调用公安人像数据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实名注册,此注册方式仅支持居民身份证。未来可支持港澳台同胞注册。

2、大厅注册码注册: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然后使用注册码在该平台中开通账号,此注册方式适用于所有的证件类型注册。

注意:注册码有效期7天,若过期可再次申请。

三、补充必要信息

1、户籍及居住地信息

登录后,点击个人中心-个人信息

选择“基本信息”

补充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信息,注意“所在地区”应选择到对应的街道乡镇,如果是工业园区的,可先选择虎丘区,再选择对应街道。

2、补充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于2023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及时录入的,可以补充录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23年,然后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添加银行卡信息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个人中心-银行卡

点击添加按钮

输入银行卡号信息、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注意:需要境内账户,以I类卡为优)点击下一步

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完成

提示银行卡添加成功即可

如果绑定了多张银行卡的,可以设置默认卡,或者点击对于银行卡进去进行删除,显示已核验,说明可以用于办理退税业务。

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进入申报

1、简易申报

适用情形:居民个人在上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存在境外收入不适用该情形)

跳出简易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进入简易申报页面后,确认汇缴地、已缴税额,重点看下最下方“可申请退税额(元)”,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可点击“查看收入明细数据”查看具体数据,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申诉或删除后,此收入的已缴税额将不计入已缴税额合计中。

小编提醒:申诉操作一定要慎用,一旦进入审查流程是无法撤销的,若申诉情况与实际不符,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当然,如果有可申请的退税金额,记得点击申请退税噢!

选择需要退税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显示税务审核中就可以啦,耐心等待退税即可。

2、标准申报

适用情形:居民个人 2023 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 6 万元时,可以在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适用简易申报的纳税人也可以切换至标准申报。存在境外收入不适用。

进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界面,填报方式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跳出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和汇缴地,若2023年存在多个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点击任职受雇单位,选择您需要办理的汇缴地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可查看合计数,若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可点击工资薪金进入查看详细的信息,注意: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可能影响最后的税额,可以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入。

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若存在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只允许选择一笔单独计税,其余均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若存在劳务报酬的,还需要选择劳务报酬,进行新增。

可查询导入劳务报酬数据。

进入税款计算界面,核对左下角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后,完成提交。

若满足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以下或者补税金额低于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享受免申报。右下角按钮为“享受免申报”,点击后无需补税。

1)补税

若存在需要补税金额且不符合或免申报的,提交后,请点击立即缴税发起扣款。

2)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

选择需要退税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显示税务审核中,耐心等待退税即可。

3、申报查询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服务-申报查询

选择已完成,可查询到申报记录

点击进入后可以查看申报记录、缴税记录或者退税记录

1. 登录

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需单位的法人、财务负责人、有办税权限的人员(在企业办税权限中被授权过)通过个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点击【单位办税】

选择单位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进入左侧【集中申报】

2. 报表填写

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

1)添加

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待申报人员”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会对扣缴单位能否为该纳税人办理集中申报进行校验。

若办税权限校验不通过的,则会弹出对应提示:该扣缴义务人无权限为该纳税人进行申报;

若办税权限校验通过的,则弹出“申报表自动计算”选择页面。

【需要自动计算】:系统将根据您单位的预扣预缴信息为纳税人生成申报表。点击【刷新】按钮,该纳税人的申报表出现在申报表列表中。

【无需自动计算】:将跳转到申报表填写页面。如果纳税人有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减免税额等信息需要申报的,还需要填写申报明细表。

2)导入

当人员较多时,我们可以选择批量导入的方式进行申报。有【申报表模板】、【名单模板】两种模板。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在弹出的选择框中选择需要下载的模板类型。

【申报表模板】:模板内容与申报表一致,导入完成后,使用模板中的数据进行报表填写。

【名单模板】:导入需要进行集中申报的纳税人名单,导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使用【自动计算】功能自动进行报表填写与计算。

使用下载的模板填写数据后进行导入,分别对应【文件生成报表】和【名单生成报表】。

也可以直接从扣缴客户端导出人员名单进行【名单生成报表】,路径为: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选择要办理集中申报的人员,点击【导出】-选中人员-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

集中申报导入失败提示:报表内容不符合填表规则?

双击打开报表,会显示详细错误提示原因。一般是涉及退税的人员会有此提示,将其个人银行信息补充完整即可。

3. 自动计算

选择需要自动计算的人员,点击【自动计算】按钮。点击【确定】后即可进行申报表的自动填写计算。

注意:自动计算仅能归集到该纳税人在本单位的预扣预缴申报信息。自动计算后,仍可进入人员信息做数据的修改。

4. 报送

申报状态为 “待报送”或“申报失败”的可以进行申报表报送,把填写的报表数据报送到税务局端。

申报状态为“申报失败时,需先点击状态后方图标查看失败原因,修改好后再次进行报送。

5. 退税申请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退税的,可以在【退税申请】中发起退税申请。

选择需要提交退税申请的人员记录(退税状态为“待退税”),点击【申请退税】按钮提交退税申请。

注意:由单位申报后,需退回到个人的银行卡里面,企业可提前录入个人的银行卡信息,推荐使用工资卡。

6. 税款缴纳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以由单位帮其缴纳,或者个人自行补缴。

单位帮其办理:可以在【税款缴纳】菜单中办理缴税业务。

选择需要缴纳税款的人员记录(缴税状态为“待缴款”或“缴款失败”),点击【税款缴纳】按钮打开“缴税确认”页面,查询到的欠税信息默认全选中。

确认勾选的欠税信息和本次扣款金额,确认完成后,点击【立即开票】按钮,对选中的人员开具税票,并自动跳转至缴税页面进行缴税。

个人自行补缴:由单位申报后,个人通过APP或者WEB端自行发起缴款。

7. 更正申报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您可在原申报基础上进行更正。

点击左侧【申报记录查询】菜单,选中需要更正的人员,点击【更正】按钮。

8. 作废申报

申报成功后,尚未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的,允许作废申报。

点击左侧【申报记录查询】菜单,选择需要作废的记录,点击【作废】按钮。

一些居民个人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如何扣除划算?一起来看看~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具体选择哪种扣除方式比较划算?可通过测算做决定↓

01

减除费用6万元

纳税人在2023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50000元,经营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50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

(1)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选择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

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填报6万元减除费用,汇算时则无需缴税。在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时,就不能再享受6万元减除费用,应纳税额为150000×20%-16920=13080元。

最终两项汇算合计缴纳税款13080元。

(2)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选择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为50000×10%-1500=3500元;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6万减除费用,应纳税额为(150000-60000)×10%-2520=6480元。

两项汇算合计缴纳税款9980元。

通过测算可以得知,纳税人选择第2种方式更划算。

划重点

目前系统在预扣预缴环节已经对减除费用是否重复扣除予以监控,对于既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如果想在经营所得填报减除费用,但已经在综合所得享受减除费用的,可以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修改为“否”,再逐月更正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这样就可以在经营所得享受减除费用了。

02

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2023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200000元,经营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80000元,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合计金额60000元。

(1)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填报6万元减除费用及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为(200000-60000-60000)×10%-2520=5480元,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80000×10%-1500=6500元,两项汇算合计缴纳税款11980元。

(2)专项附加扣除和减除费用分别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扣除: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00-60000)×10%-2520=11480元,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为(80000-60000)×5%=1000元,两项汇算合计缴纳税款12480元。

通过测算可以得知,纳税人选择第1种方式更划算。

温馨提醒

发生的不同扣除类别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分别扣除,比如6万元减除费用可以选择在经营所得汇算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在综合所得汇算时扣除。

但上述扣除类别的内部项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扣除,不可再拆分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分别扣除。

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适时办理,享受最优税惠。

1、单位如何查看哪些员工已自行参加过汇缴?

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导出【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

之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报表填写】模块,选择导入-名单生成报表。

点击导入结果,如果失败可查看到失败的人员,移动到该人员最右侧,可查看失败原因,系统同时支持复制失败人员的信息。

注意:如果这里查不到,单位仍想核实未汇缴人员信息的,可电话联系自己主管税务机关的税管员进行咨询。具体以当地为准。

2、单位集中申报汇算清缴后,能查询到员工的退税情况吗?

可以。

点击集中申报—退税申请,选择退税状态或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查询即可。

3、集中申报,某位员工的申报状态显示【待确认】,原因为“报表内容不符合填表规则,请核实。”

答:点击该人员姓名进去后,点保存,详细看下不符合填报规则的栏次。

如该员工的【应补退税额】是负数,则需要填写银行卡信息后再报送。

1、子女教育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 (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 (学位) 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大病医疗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 (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住房租金支出可扣除金额 = 纳税年度内租房月份的月扣除定额之和,月扣除定额: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 1500 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 1100 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 800 元/月。

6、赡养老人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年度内满 60 岁的老人,自满 60 岁当月起至 12 月份计算;纳税年度前满 60 岁的老人,按照 12 个月计算。月扣除定额:独生子女,月扣除定额 3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月扣除定额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但每月不超过1500元/月。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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