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名词|你知道什么是“三流合一”吗?
在处理专票的时候,有一个“三流合一”的概念,这些概念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三流合一”的起源
简单的说:“三流合一”就是指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的连接主体应当一致,也即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为同一主体。如若三流不一致,就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三流合一”是最理想化的模式,是简单经济的产物,而现实交易是复杂的多元的。
“三流“不一致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
三流不一致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进项税额抵扣,一般所说的“虚开发票”,通常情况都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第一条明文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合该规定可以看出,官方定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本质是:
“没有实事而为之”或“虽有实事而不实为之”,与“三流合一”没有必然的关系。
数电发票时代,增值税发票报销需要注意什么?
数电发票时代,增值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实现了电子化,但在实际报销过程中,还有大部分单位都是通过打印报销的方式来管理电子发票,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防止电子发票重复打印报销;
防止发票票面信息篡改后报销;
以及发票原件的存档管理。
推荐的打印报销模式:
员工获取发票原件;
填写报销单并打印电子发票粘贴;
将报销单提交财务并将电子发票原件上传到发票小工具员工端,系统自动识别并进行查重。
财务审核员工报销单,对需要查验真伪的发票进行核验,确认无误批量审核通过。
系统自动建立电子发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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