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亿元铜精矿离奇失踪】一夜暴富,金钱与道德,如何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6 19:28:07 浏览量:1

在没有货主指令的情况下,13家货主总价值接近60亿元铜精矿,竟然被第三方运走了。据悉,8月初,13家货主存储在秦皇岛港的近30万吨铜精矿,突然离奇“失踪”。

根据调查,13家公司采购了多批铜精矿运到秦皇岛港,委托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外轮代理”)或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外代物流”)做报关、货物仓储、货权保管等相关工作。这两家货代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

上述第三方则被指向一个关键人物——刘宇。刘宇实际控制的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和笙”)、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瑞升”)被指涉及此次铜精矿事件。

“根据我们了解,8月1日前后,共有13家货主被货代公司电话告知货物出现问题。”涉事贸易商相关负责人张明表示,发现货物出事后,相关各方召开了质询会,货代公司对相关情况做了一些说明,承认在未取得货主放货指令情况下无单放货。”

有资料显示,货代公司与秦港股份签有港口作业合同,委托秦港股份负责港口的货物装卸、堆存及出入库管理等事项。

据了解,目前13家公司已报警,公安局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刘宇涉嫌合同诈骗,并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近30万吨铜精矿失踪

从多名货主处得知,13家货主得知存放在秦皇岛港口的铜精矿大部分灭失,是在8月1日前后。涉及货物数量近30万吨。

“8月1日,我们公司被秦皇岛外代物流告知,在没有放货指令情况下,我们公司的铜精矿就被全部转出堆场。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秦皇岛外代物流才出具了情况说明。”一家贸易商的相关负责人肖利对记者说。

据了解,上述13家公司中,除一家民企外,其他12家公司分别来自北京、陕西、安徽、江西、广东、湖南、浙江、山东等省市,涵盖中央、省、市属等国有企业。

按照多名货主的说法,13家公司“灭失”的铜精矿,涉及的数量接近30万吨,总价值则接近60亿元。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被转走的货物超过29万吨,”郭安说,按照近期铜精矿价格计算,被转走的这些铜精矿整体货值在60亿元左右。

根据货主反映,无单放货事件暴露后,13家货主已向公安报案,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获得了受理。

关键人物刘宇

多达30万吨铜精矿,可能并不是真的“灭失”了,而是被第三方转走了。

多家货主均称,上述“失踪”的铜精矿,是被一名叫刘宇的人及其关联方下达的放货指令转走,提货方为葫芦岛瑞升/宁波和笙。

刘宇为何有如此之大的能量,能轻易将数量如此巨大的货物转走?

根据一位铜行业资深分析师向透露,刘宇以前是一家铜企的采购部领导,后来自己出来单干,做铜精矿原料的贸易生意。

“刘宇在铜精矿市场做了大概八九年的时间,目前在全国铜精矿贸易市场的交易量名列前茅,名下公司年贸易量在100万吨左右。”一位对刘宇个人经历有所了解的行业人士向记者透露。

货物到底是怎么失踪的?

虽然在铜精矿贸易行业影响力不小,但单靠刘宇一人,要突破正常业务管理流程,将近30万吨货物转走也并非易事。多名涉事货主均质疑,作为货运代理公司的秦皇岛外代物流/秦皇岛外轮代理,在此次事件中也难辞其咎。

多名货主告诉记者,8月2日,货主、货代公司、刘宇召开了三方质询会,刘宇承认了宁波和笙、葫芦岛瑞升,通过秦皇岛外代物流,实施无货主指令提取货物进行转卖的行为。

“在质询会上,刘宇称双方配合了多年,主要操作方式是先把货提走,之后再将货物补回来。”有货主称。

两家货代公司为何同意刘宇方面的要求,目前尚不得而知。不过,多名涉事货主认为,在业务流程中,货代公司所处的地位,使其具备了配合刘宇方面的便利和条件。

铜精矿流向何处?

“在质询会上,刘宇自称预判铜价会上涨,于是在6月份投入了大笔资金进行单边做多投资,但买入不久,铜价便大幅下跌,最后被强行平仓、割肉,损失惨重。所以这次提前转卖货物后,无法再把货物填补回来,导致暴雷。”有一位货主透露。他说,货物究竟去了哪里?真相究竟如何,急需公安机关和相关机构查明。

“警方和我们说刘宇实际控制的公司不止这两家,至于背后的货物去向不得而知。”郭安称。

秦皇岛港60亿元铜精矿离奇失踪,秦港股份澄清铜精矿违约事件

8月15日,秦港股份( 2.760, -0.02, -0.72%)在上交所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秦皇岛港铜精矿违约事件:8月1日前后,13家货主总价值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13家货主委托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货代公司做报关、货物仓储等工作;货代公司与本公司签署港口作业合同。

经初步核实,一是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公司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公司作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与货代公司签订两方合同,根据货代公司指令出入库,无义务进一步核实实际货主身份并征得货主同意;四是货代公司与公司所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但两货代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刘宇亦与公司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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