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0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恒久科技”变更为“ST恒久”,股票代码仍为“00280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2、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份发现其新聘总经理刘志雄,违反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该合同向兴业银行贷款人民币670万元,并于2022年9月30日将670万元贷款转入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账户,闽保信息于2022年11月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1月案子转至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经侦部门并递交有关刘志雄职务侵占的材料及刑事控告状。该事件虽未构成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止本报告期末,闽保信息已经收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具的关于刘志雄职务侵占案的《立案告知书》鼓公(经侦)立字〔2023〕00018号,该案件在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办理中。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旨在通过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对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督导及投资担保和监督,以降低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因对“财务资助”这个概念理解出现偏差,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流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增加了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应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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