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来临,企业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迫在眉睫
随着欧盟碳关税,新电池法案的提出,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的逐步成形,国内大型企业逐步开始受到了来自欧美客户的绿色出口压力。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成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最有影响力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产品碳足迹报告作为评价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核算和披露的最重要载体,必须引起各出口型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物流企业的高度重视,在应对贸易壁垒风险的同时,抢抓绿色转型机遇以获得更多的订单,不断扩大贸易份额。
1、欧盟碳关税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意味着全球首个“碳关税”机制进入实施阶段。2023-2025年将是CBAM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申报企业必须报告产品碳足迹信息,2026年,欧盟将正式征收“碳关税”。
CBAM第一阶段针对排放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包括铁、钢、水泥、铝、电力、化肥和氢气。如果这些类别的进口材料的碳强度(与生产材料相关的排放量)高于类似的欧盟产品,进口商将必须通过欧洲排放交易体系 (ETS)从欧盟购买证书,来弥补超额排放。
该关税最终可能覆盖全球排放量的 2.5%,该机制每年筹集超过 2040 亿美元。这个初始阶段10月1 日开始,意味着欧盟进口商必须开始收集内含排放数据,并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报告。如果公司不报告,每吨二氧化碳将被处以最高 50 欧元的罚款。
不过,企业要到 2026 年才开始核查,并需要开始支付关税。支付费用将与欧盟企业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支付的费用一致。其目标是让欧盟以外的生产商与欧盟制造商处于平等的地位,激励他们脱碳并阻止“碳泄漏”——即当欧盟公司将其业务转移到排放规则不太严格的地方时。
2、欧盟新电池法案
2023年8月17日欧盟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规(EU2023/1542)正式生效。欧盟《新电池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电池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有害物质限定,碳足迹,再生材料,性能和耐用性等);
(2)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
(3)电池性能指标评定(电池一致性要求);
(4)对电池供应链的尽职调查;
(5)废旧电池管理;
(6)供应链产业主体义务(制造商、元件供应商、进口商等);
(7)数字电池护照;
(8)工会市场监督和保障程序;
(9)绿色公共采购及物项控制。
3、美国“碳关税”
2022年6月,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简称CCA)草案公布,向外界展示了美国“碳关税”的雏形。美国CCA的征税逻辑是,以美国产品的平均碳排放水平为基准,对碳排放水平高于基准的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征收碳税。在征收时间上,从2024年开始,对碳排放水平高于基准线值的部分征收55美元/吨的碳税,之后每年在上年碳税价格上按照通货膨胀率叠加5%进行上浮。在征收范围上,2024年和2025年CCA征收的范围将覆盖21个行业的产品。从2026年开始,对进口产品的征税范围将进一步延伸至下游制成品。
与欧盟CBAM类似,《清洁竞争法案》对进口商品征收二氧化碳费用,并将收入提供给发展中国家。但由于美国没有统一的碳价,《清洁竞争法案》的独特之处在于:公司将只为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排放量支付碳费,征收的对象为不仅是进口商,还包括美国国内生产商。
4、中国
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2022年8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式实施《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发挥绿色低碳消费引领作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进绿色供应链转型。
2023年7月,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ESG报告中,E部分代表环境(Environment)。碳盘查报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是其中最重要内容。
具体来说,碳盘查是以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碳盘查的主要目的是企业基于自身生产和发展的考虑,摸清自身的碳排放水平,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以达到国家政策要求。“产品碳足迹”是以产品为单位,计算该产品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CO2及其他温室气体(以CO2排放当量的形式表示)排放总量。产品碳足迹的主要目的是披露并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产品碳足迹是衡量产品能否纳入绿色采购范围的重要依据。
“产品碳足迹”(国家层面政策汇总-2023)
01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
政策名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文件摘要: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02 支持山东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
政策名称《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时间:2022年9月2日
文件摘要: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支持山东更多行业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
03 工信部: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业务
政策名称:《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5日
文件摘要:根据产业链数字图谱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以绿色低碳效益明显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探索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新场景、新应用,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业务,提供基于行为数据的保险 (UBI) 等金融解决方案。
04 工信部:制定光伏发电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
政策名称:《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文件摘要:开发低碳材料,工艺、装备,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促进行业优先低碳转型。研究制定光伏行业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行动方案,制定光伏发电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研究开发退役光伏组件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推动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
05 工信部: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
政策名称:《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4月7日
文件摘要: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化工新材料特别是改性专用料、精细化学品尤其是专用化学品等标准体系,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探索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参与全球标准规则制定,加强国际标准评估转化。
06 工信部:推动碳足迹核算和社会责任建设
政策名称:《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1日
文件摘要:促进节能低碳发展。制定化纤行业碳达峰路线图,明确行业降碳实施路径,加大绿色工艺及装备研发,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及重点节能減排技术推广。加快化纤工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建设,开展水效和能效领跑者示范企业建设,推动碳足迹核算和社会责任建设。
07工信部: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
政策名称:《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日
文件摘要: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日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铜、铝、铅、锌、镍、钴锂.钨等高效再生循环利用。研究退役光伏组件、皮奔风电叶片等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围绕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08工信部:加强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核算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4日
文件摘要:加强区域协调和部门协同,共同推动解决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物流配送等问题,确保重点区域畅通循环,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强光伏行业运行监测,推进实现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政府决策快速响应,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核算,加快废弃组件回收技术、标准及产业化研究。
09工信部:探索将原材料产品碳足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政策名称:《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4日
文件摘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围绕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升级改不造,逐步降低原材料产品单位能耗和碳排放量。加强可降解塑料、生物基材料等高品质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全氧富氧燃烧、膜分离、直接空气等碳捕捉技术,扩大低碳、零碳产品供给。强化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库,探索将原材料产品碳足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10工信部:加快主动标识载体在园区碳足迹等方面的应用部署
政策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文件摘要:标识进园区。引导园区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键网骨千节点,鼓动园区企业接入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基于标识的园区监测服务平台,加快主动标识载体在园区碳非放、碳足迹、碳校查、安全生产、环保监测等方面的应用部署,组织开展标识中国行和标识应用创新大赛等系列活动,加强标识规模化部署和产业规范管理。
11发改委:推动企业主动开展碳足迹分析
政策名称:《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
文件摘要: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审计管理,加强质量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环保生产水平。推动企业主动开展碳足迹分析,健全完善企业碳排放和能效评价体系。
12环境部:探索制定重点畜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
政策名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9日
文件摘要: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施用畜禽粪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制定重点畜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引导畜禽养殖环节温室气体减排。
13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开展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服务
政策名称:《“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年8月5日
文件摘要:服务“双碳”目标。加快构建碳领域合格评定体系,以电力、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汽车等行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合格评定解决方案,加强碳排放合格评定能力建设,完善碳排放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统筹推进碳领域产品、过程、体系服务认证和申定核查、检验检测等多种合格评定工具的协同应用和创新发展。健全森林认证等生态系统碳汇认证制度,规范开展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服务;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标准,加强碳核查认证认可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机构和活动的管理,加快建设碳排放核查检测技术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