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并表及非并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银行间市场短融、权益性融资、中期票据等方式。
3、融资额度:根据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预计现有及新增项目公司在2025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2025年度融资额度为381.05亿元。其中并表存量项目融资额度262.94亿元,参股存量项目融资额度38.11亿元,预计2025年新获取项目融资额度80亿元。
4、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近期融资的成本及预期融资成本趋势,计划融资成本不超过10%。
5、融资担保:(1)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以以自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2)如融资需求涉及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经被授权机构批准后实施;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担保,则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提请公司权力机构审议决策后实施。
6、委托授权: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审批融资事宜并办理具体融资手续。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涉及监管机构关于融资类交易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0 。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1。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3。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4。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5。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6。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7。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杨光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的简历附后。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8。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一、王尧先生简历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光泽先生简历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市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杨光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预计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各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在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1,990,011.85万元,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07,817万元,为联营或合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2,194.85万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以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内。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二、担保额度相关情况说明
1、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共计1,807,817万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494,909万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312,908万元。
2025年度内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须及时披露,新增担保总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2,194.85
万元。
(1)基本要求
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2)被担保对象(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明细:
■
(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
(4)关于调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其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5)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须及时披露。
三、被担保的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牛汇”)
法定代表人:普长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333号7栋1单元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未来公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37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72.27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3.22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2、佛山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714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截止2023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7.48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香颂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3、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93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截止2024年6月末,累计已投资金额29.94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中交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
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4、金华雅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雅郡”)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宾虹西路2999号婺城城市广场A6幢11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48.9265%,绍兴凯曜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308%,堆龙德庆区碧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5%,堆龙德庆区碧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5%,金华领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142%,杭州旌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735%。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金华雅郡正在对金华澄庐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6,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861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2.45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0.71亿元。
金华雅郡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金华雅郡不是公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
法定代表人:黄勇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1楼26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杭州滨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情况:台州滨帆正在对台州39号地块进行开发,项目占地面积49,5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461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8.12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5.01亿元。
台州滨帆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台州滨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6、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259号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台州滨交正在对锦绣云邸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2,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73平方米,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6.32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9.13亿元。
台州滨交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台州滨交不是公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
成立时间:2021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3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武汉楚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情况:武汉嘉秀正在对武汉市江岸区 P(2021)005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23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64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预计投资金额22.46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8.80亿元。
武汉嘉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武汉嘉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8、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葆和”)
法定代表人:潘华斌
注册资本:8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奥体路1号5幢写字楼35层351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8.97%股权,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重庆安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3%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重庆葆和正在对重庆云上雅集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2,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995平方米,于2021年6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6.53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1.18亿元。
重庆葆合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重庆葆合不是公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及资金需求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基于项目公司生产需要以及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均用于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次拟提供担保的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管理,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962,823万元,占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596%。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44,124万元,占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89%。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备查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交地产”)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出具的《关于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地产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将于2024年底到期,地产集团申请将原承诺中的“在2024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进行延期,延期后的内容为:“在2027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承诺事项概述
(一)地产集团承接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
中交地产曾于2008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其中中房集团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如下:中交地产重组完成后,在中交地产开展房地产业务的地区,如中房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机可从事、参与从事可能对中交地产构成竞争的房地产业务,中房集团保证将该等商业机会通知中交地产,中交地产在通知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作出愿意利用该等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中交地产将享有取得该商业机会的优先权;如果中交地产放弃该商业机会,中房集团保证在该房地产项目进入实质销售或经营阶段时,将该等房地产项目转让或委托给中房集团不具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中房集团仍享有收益权。
2015年7月,地产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取得中房集团持有的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成为中交地产的间接控股股东。中交地产就中房集团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向地产集团进行了问询,地产集团表示:对于中房集团尚未履行完毕且适用于地产集团的承诺,地产集团承诺予以承接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二)2018年8月7日,地产集团出具《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中交地产将作为本公司下属除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外唯一的国内房地产业务开发平台。在梳理、整合本公司控制的与中交地产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时,将充分尊重本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会利用其对各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各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2、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置业”)除现有的存量房地产开发业务外,原则上不再自行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土地储备,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已与上市公司签署托管协议,将中交置业托管给上市公司。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前提下,由中交地产对中交置业或其优质资产实施收购或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注入中交地产。
3、综合考虑中交地产和绿城中国及其股东的利益,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逐步通过品牌定位划分、区域市场划分、资产整合、业务整合等有效措施解决上市公司和绿城中国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4、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下属山水雅居未来将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本公司拟在法律纠纷解决后将其注销或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中房集团下属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公司未来拟变更其经营范围或将其注销或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5、中交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情况。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逐步规范和避免从事与其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2018年10月22日,地产集团出具《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在2021年底前,采取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逐步启动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深度融合。
2、在地产集团完成旗下房地产业务整合前,本公司将协调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和中交地产之间实现差异化经营:绿城中国主营高端物业产品形态,中交地产主营刚需型产品,双方在产品档次和目标客户群体方面保持明显差别;通过区域规划,绿城中国和中交地产不参与同一地块竞拍,对于共同关注的商业机会考虑组成联合体的形式,优势互补,合作开发;对于现有同城经营的项目,统筹安排竣工时间和开盘计划,避免形成竞品。
(四)2021年10月30日,地产集团出具《关于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主要情况如下:
地产集团出具《关于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地产集团关于“在2021年底前,采取现金换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逐步启动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深度融合”的承诺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到目前涉及同业竞争具体企业的情况及地产行业面临政策及经营环境,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地产集团申请将上述承诺延期,变更为:“在2024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除上述延期内容以外,地产集团将持续履行《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中其他承诺内容。
地产集团上述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事项已于2021年12于30日经中交地产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地产集团承接中房集团相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中交地产曾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关于放弃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0);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关于放弃关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9),放弃天津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出让二区一二级联动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关于放弃相关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放弃南宁市GC2021-063地块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关于放弃相关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3),放弃海南省文昌市文国土储(2021)-18-1号地块政策性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于2023年2月4日披露《关于放弃相关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放弃湖南省长沙市06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放弃相关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8),放弃海南省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 LZG6-02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关于放弃相关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放弃广州市海珠区 AH10314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
上述放弃商业机会事宜均提交中交地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履行完毕上述审议及披露程序后,地产集团对上述项目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同时,中交地产与地产集团签订相应的代为业务培育协议,约定在该项目条件成熟时由中交地产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收购权。地产集团切实履行了中房集团在2008年的承诺。
(二)中交置业持续由中交地产托管;中房集团下属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广东东莞中房.龙域项目的开发经营,该项目目前处于尾盘状态,尚有商品房5套、车位86个、商铺一套未售,待清盘后续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房集团下属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均未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交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产集团在承诺函中提及的上述企业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三)中交地产与绿城中国在部分城市存在同城经营情况,绿城中国主营高端物业产品形态,中交地产主营刚需型产品,双方在产品档次和目标客户群体方面保持明显差别,且通过区域规划,统筹安排竣工时间和开盘计划,避免形成竞品。地产集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四)地产集团关于“在2024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的承诺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三、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及内容
(一)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地产集团下属其它房地产业务暂不具备与中交地产整合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中交置业主要地产业务华通置业100%股权已注入中交地产,中交置业持续由中交地产托管,目前其存量房地产项目处于尾盘状态,预期无法对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构成支撑,不具备整合条件。
2、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未开发新的房地产业务,预期无法对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构成支撑,不具备整合条件。
3、绿城中国与中交地产的整合方案涉及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仍需持续深入论证。
绿城中国和中交地产在资产规模、产品定位、运营管理、历史渊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绿城中国中交地产双方上市地不同,整合方案涉及巨量的资产梳理工作,在目前进行整合存在较大整合风险。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面临持续的政策调控,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三道红线”、“集中供地”等政策的出台对地产企业在资产质量、风险控制、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房地产行业面临深度调整,目前不具备整合的实施条件。自承诺以来,地产集团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持续论证绿城中国、中交置业、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方案,鉴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环境,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具体与中交地产采取何种方式整合仍需持续深入论证。
(二)地产集团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内容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地产集团申请将原承诺中的“在2024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进行延期,延期后的内容为:“在2027年底前,采取出售资产、现金收购、换股并购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启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山水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其他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与中交地产的整合。”
除上述延期内容以外,地产集团将持续履行《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中其他承诺内容。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即将到期,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延期的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30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收购事项及前期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11月2日、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4年12月11日,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成为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持有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幸福汇”)、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71,989.18万元。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45,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不超过8%。
2、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9,464.18 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 1 年,年利率 8%。
3、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 7,525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北京富力城雅郡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9,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310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42.51亿元。
中交富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中交富力无其他财务资助。
(二)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普长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 1333 号 7 栋 1 单元 7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未来公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37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72.27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3.22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成都幸福汇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29,643.45万元。
(三)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 818 号梦想园区二号楼 1 楼 25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股东构成: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台州滨交正在对锦绣云邸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2,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73平方米,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6.32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9.13亿元。
台州滨交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台州滨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台州滨交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7,665万元。
三、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国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04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99%,富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1%。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丰三路7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3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宁
出资额:10万元人民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路373号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葛宁等自然人。
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注册资本:311,144.3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成立时间:1996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室内外装璜。
主要股东: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5.41%股权。
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六)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兴参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兰园6幢2号门1105室
成立时间:2020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79,866.73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483%;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86,106.43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9%;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93,760.30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44%。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67,422.08万元存在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至项目公司的情形,公司已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