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12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8 00:11:29 浏览量: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新昌纺器投资基金协会采购机器设备及配件、接受设备维修服务、租入房屋/厂房、租入模具、采购飞机部件和材料、采购办公用品及服务、接受物业服务、接受机场及试飞调机服务等;向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航材、KITS件、设备、模具、租出房屋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32,400万元。在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赵亚红、陈韩霞、董瑞平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30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4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将向关联方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新昌纺器投资基金协会采购机器设备及配件、接受设备维修服务、租入房屋/厂房、租入模具、采购飞机部件和材料、采购办公用品及服务、接受物业服务、接受机场及试飞调机服务等;向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航材、KITS件、设备、模具、租出房屋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32,400万元,2023年度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13,384.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亚红、陈韩霞、董瑞平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结合2023年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24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总体分析,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因关联方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主体众多,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2、“上年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实际交易发生金额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下同)。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来考虑,与关联方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基于实际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而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陈爱莲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35号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吴锦华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999号

经营范围:机器人及自动化系统集成,智能铸造、制芯装备及模具,工业炉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施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吴捷

注册资本:800,245,171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航空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航天、航空器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13,2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新昌工业区(后溪)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及电子产品;民用航空器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张惠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航空产业园17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保税仓库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青岛万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6、新昌纺器投资基金协会

法人代表人:吴良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住所:新昌工业区(后溪)

经营范围:维护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对协会基金行使占有权、投资权、使用权、权益权、处分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新昌纺器投资基金协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在参考成本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与各方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有:交易情况、定价原则、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保障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质资源服务公司生产经营,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2023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24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采购机器设备及配件、接受设备维修服务、租入房屋/厂房、租入模具、采购飞机部件和材料、采购办公用品及服务、接受物业服务、接受机场及试飞调机服务等,以及销售航材、KITS件、设备、模具、租出房屋等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1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1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4-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杰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邮 箱:yanjie.wang@wfjt.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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