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助力稳经济促发展·地方经验集锦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23:50:48 浏览量:1

编者按: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种种压力交织之下,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该如何发力,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被寄予厚望。那么,各地如何通过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促进绿色采购、推动乡村振兴备受关注。为此,本报特刊发部分省份的特色做法,以飨读者。

北京:努力打造政采营商环境“首善之区”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如果向参与北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询问:“北京的营商环境怎么样?”许多人的回答会是:“很不错!”

一句中肯的评价背后是北京十足的努力。多年以前,北京曾承诺,要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为践行这一承诺,北京各个领域齐发力,尤其是自2017年以来,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始终致力于打造“信息更透明、参与更便利、市场更开放”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争创这方面的“首善之区”。

让信息更透明

信息透明,机制先行。北京通过“两统一、全链条”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所谓“两统一”:一是统一平台。2017年上线全市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全市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网通查,免费获取”,为供应商提供更及时、更便利的采购信息获取渠道。二是统一规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统一采购活动必须公开的内容、发布时间,制定了采购公告、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等13类公开信息的统一模版,大大提升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所谓“全链条”,即让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信息置于“阳光”下。202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在年初财政部门批复各部门预算的60日内,采购人要将全年的采购计划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尽早了解年度政府采购需求情况。在财政部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中,北京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近5年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已累计发布各类分散采购信息43万余条,约23.5万家企业参与了政府采购活动,5万余家企业获得了政府采购订单(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累计交易金额达3200多亿元。

让企业更便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的原则,北京财政整合建设了全市统一的“1+1+2”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度。

自2019年开始,在统一全市信息发布平台的基础上,逐渐推进全市监管平台以及电子卖场和电子交易两大采购交易平台的统一。深度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优化再造流程,着力推动参与采购活动的集成度和统一度,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注册,一套标准,一网办理”,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执行,到合同支付等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特别是电子卖场和电子招标两大交易平台上线,填补了北京政府采购在线交易的空白。电子卖场支持网上直购、在线询价等交易方式,为集采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提供透明高效的渠道。全市统一电子招标平台,解决了参与不同区域采购活动需重复注册、办理CA、多系统操作等痛点难点问题,取消报名环节、取消电子标书收费,每年可为供应商节省购买标书费用4000余万元,节省跑腿办事时间40万小时。

提升便利度的同时,北京政采彰显“温度”。2022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有针对性地解决以往多频次、小额度需要多次重复采购问题,提高采购效率,并在去年年底发布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系统操作指引(试行)》,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

针对中小企业,北京市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提高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预留比例,在国家要求的30%和18%基础上,分别提高到40%和28%;提高首付款支付比例,要求支付给企业的首付款不得低于合同的30%,中小企业不得低于50%;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支付周期由原来的30天缩短至15天;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确权融资,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融资难题。近5年来,北京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比例一直稳定保持在76%以上。同时,试点将乡村民宿纳入北京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加大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功能作用。

让市场更开放

开放的市场也应该是风清气正的市场。2022年,北京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智能预警,嵌入采购一体化平台敏感词80余条,对采购文件中易发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问题予以“智能预警提示”。北京市财政局还发布了《政府采购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对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全部六种法定采购方式,推广示范文本,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源头防范隐性门槛和壁垒以及排斥竞争行为。

同时,不断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北京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要求,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清理,要求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立案处罚。对以“备选库、资质库”等形式设置隐形壁垒等问题开展了两轮专项清理,并公开设立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电话及邮箱,共清理涉及不公平、不公正等隐性壁垒问题数十个。

天津:政采擘画津沽大地营商环境新蓝图

■ 本报记者 王国龙

2022年,天津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积极发挥政采政策功能,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天津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细化提高预留份额比例、强化价格评审优惠、降低采购交易成本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配套建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提升政策执行透明度,以信息公开手段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据统计,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占采购合同总额的67.4%,全市“政采贷”线上线下融资业务同比增长235.6%,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在全国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一。

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结对帮扶、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督促引导各级预算单位深挖采购潜力,提高预留比例。指导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份额预留和采购执行工作。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将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向区级推广,实现市区两级集采项目一把CA、一网通投,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自查,要求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有关要求,以查促改、边查边改,坚决纠正各类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肃清市场准入障碍,平等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天津市财政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制度,从严单一来源审批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细化单一来源公示、论证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产品需求调查和政策审查等要求。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简化部分项目审核流程。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等4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文书范本,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推动建立以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

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修订《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续聘解聘、不良行为记录、暂停抽取等监督措施,全面强化评审专家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打破评审专家“终身制”,促进评审专家更好发挥专业作用。强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反馈结果的运用,通过互相评价和反馈机制,结合举报信访等渠道,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克服疫情影响,组织对区财政开展视频培训,重点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进行政策宣讲,对质疑投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针对区财政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精准实施政策解读和实务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管水平。通过公仆走进直播间、营商环境大讲堂、一对一专题培训等活动,积极宣讲“助企纾困15条”和“稳经济35条”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和做法成效,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提高当事人落实政策的意识和水平。

展望2023年,天津市财政部门将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自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方面入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力。

河北:汲“营商活水” 润燕赵大地

■ 本报记者 张炎

“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要从营商环境抓起。”2023年春节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上如是强调,进一步释放了优化营商环境不止步、服务各类企业再加力的鲜明信号,为稳定地方经济发展再注一剂“强心针”。

事实上,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河北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笃行不辍受益匪浅,特别是河北省财政厅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成果颇丰。

政策“礼包”惠及中小企业

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是影响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河北省财政厅始终以企业的诉求为出发点,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力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河北省财政厅不断自我加码,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通知》《关于强化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通知》等通知,为中小企业派发政策“礼包”。

一是清除隐性壁垒,为中小企业减负。河北省财政厅要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清除隐性壁垒。同时明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预付款比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以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政策。河北省财政厅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要求的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阶段性提高至40%,进一步夯实了支持中小企业基础,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积蓄了深厚底气。

据了解,2022年河北省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9.40亿元,同比增长6%,占比78.03%,同比提升22.66个百分点,成效颇显。

四张“名牌”多向稳定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已成为去年河北省推进稳定经济大盘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一年,河北省财政厅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凝聚四股合力,有效助推营造河北省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如今已经手握四张“名牌”:

一是“规范采购”,规范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体制,供应商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截至目前,河北省财政厅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投诉处理决定“零败诉”省厅之一。二是“公平采购”,规范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行为。截至目前,相关制度下发不到一年,河北省本级累计有9008个政府采购项目(分标段计),减免20343家供应商,合计6.16亿元投标保证金。三是“信息采购”,持续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将河北省省级平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向全国推广;四是“依法采购”,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事后监管。河北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三库”检查清理工作,累计清查整改项目648个,涉及采购人404家,涉及入围供应商6713家,合同金额12.6亿元。

河北省全力打造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改革品牌,有效激发了当地的社会活力和创造力,让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在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增群看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真正动起来,切实干起来,让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成为河北省最强劲的竞争优势,让政府采购持续为经济稳定发展注入新动能。”

内蒙古:以“优”环境促经济“稳”发展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冲击,我国经济面临多重压力。为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在政府采购方面,内蒙古财政厅利用数字赋能、政策支持、加强监管等举措,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厚培经济发展土壤,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数字赋能打好发展基础

2022年,内蒙古政府采购以数字建设为主攻方向,搭建“全区一张网”, 全区政府采购各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建成了以数字化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生态圈”, 为营商环境优化及经济稳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内蒙古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技术与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政府采购手续办理更加简便,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各类采购主体工作效率大幅提升。”据介绍,内蒙古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10大子系统和7大基础库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互联网+云端”部署全流程业务“网上办、一次办”,各类采购主体所有业务实现“一网通办”。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还不断完善知识库、采购指南、丰富查询和检索等服务功能,并利用“政采小云”智能机器人提供技术支撑,解决技术操作实际问题13万余次。此外,内蒙古还开通政府采购服务热线,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疑答惑。

精准帮扶释放更多活力

在经济发展中,微观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脱贫群众,对环境的要求更为“苛刻”,为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发展、保障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内蒙古财政厅出台多项政策精准帮扶,给予中小企业和脱贫群众更多“光照”。

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内蒙古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以及评审优惠幅度:对于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比例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不低于60%;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2022年,全区已有70%以上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同时,内蒙古采取“信用+承诺制”、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除平台入驻费、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等措施,消除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种隐性成本和制度壁垒,为中小企业缓解21.3亿元资金压力。

在支持脱贫地区方面,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上千家预算单位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截至目前,全区通过“832平台”采购食堂食材、工会福利和慰问品超1.4亿元,在31个脱贫旗县域内注册的330多家入驻平台供应商,销售金额超8亿元,有效带动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联合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共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目前已有呼伦贝尔、兴安盟、锡盟、包头等6个盟市启动相关工作。

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会给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要做的就是持续加强监管,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内蒙古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了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开展组合式监管。一是兑现政策承诺。内蒙古财政厅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无预算不采购”规定、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五个大起底”专项工作安排,提高资金预付比例,保障中小企业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并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管理机制。

二是全面清理“障碍”。为避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出现,2022年,内蒙古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制定常见违规清单、内部控制事项清单以及监督预警机制,并制定32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打通维权渠道。内蒙古全面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健全救济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目前,内蒙古已处理投诉并出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书20件,发布行政裁决典型案例3个,向财政部国库司上报指导性案例1个,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规程6个,并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指引》,更好为市场主体做好维权服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内蒙古将久久为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采购主体切实感受到良好营商环境带来的获得感,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黑龙江: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减法”

■ 本报见习记者 丁境炫

2022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从建设“全省一张网”、整治突出问题、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入手,做好政采营商环境“加减法”,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多便利。

“互联网+政府采购”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黑龙江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方面逐步实现弯道超车。

目前,黑龙江省内各市县区政府采购当事人已实现使用统一的政府采购网和电子卖场,构建起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进入2022年,黑龙江省财政厅积极做“加法”,在完善“全省一张网”方面又落新子,该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于5月份上线试运行。服务工程超市是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于一体的交易平台,该平台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设计原则,供黑龙江省各市县区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使用。黑龙江 “全省一张网”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工作效率,降低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成本和政府采购质疑率、投诉率,压缩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滋生空间,进一步优化了全省的营商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黑龙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入驻电商数量也大幅增加。去年2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首次大规模征集电商入驻,就有超200家电商入驻该平台,这为采购人提供了更丰富的可选产品,也为供应商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售货平台。

整治问题净化营商环境

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黑龙江省财政厅2022年也积极做“减法”,在省内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并于3月、5月和6月至少公布了3批30起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从公布的问题典型案例上看,串通投标问题是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在30个案例中有20起涉及串通投标,占比66.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问题占比位居次席。此外,被公布的案例还涉及中标单位违法转包、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采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黑龙江省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先后印发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龙江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联合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全力整治政采领域突出问题。同时,黑龙江省财政厅还通过印发《加强全省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采购人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内控制度,为有效制约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政府采购市场上,大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在产品价格和资金实力等方面都具备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因此,政府采购适度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是我国近年来扶持中小微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措施,也是黑龙江省财政厅一贯采取的政策。

据了解,2022年黑龙江省财政厅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了若干项优惠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友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预留份额方面,黑龙江省提高了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在资金周转方面,黑龙江省规定,对于适合首付制的项目,供应商在完成相应比例工作量(中型企业完成50%以上、小微企业完成70%以上)后,可要求采购人首次支付相应比例的资金,以缓解供应商资金紧张的难题。在价格评审优惠方面,提高了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其中,该省规定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20%的价格评审优惠,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评审优惠。

此外,2022年黑龙江省还积极推行“政采贷”、电子保函等方式降低供应商资金占用、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江苏:政府采购勇探新路

■ 本报见习记者 丁境炫

入选全国6城政采支持绿色建材试点、探索政府采购“云上”交易、运用政采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江苏省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积极为其他地区探新路。

为实现“双碳”目标探路

2020年10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选取6个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江苏省南京市成功入选。2022年,南京市完成了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据统计,南京市在试点期间共发布目录内绿色建材产品408个,批复试点项目39个,总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总投资367亿元,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面积和投资额在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里位居首位。

江苏省探索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并未止步于南京一城。2022年底,财政部发文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城市从6城扩大到48城,其中,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和盐城市入围新一轮试点工作。江苏省积极支持三城试点工作的展开,要求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此外,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还在交通出行领域支持“双碳”目标的实现。江苏省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了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加大新能源汽车供给。据悉,2022年共增补7个新能源汽车品牌的15个新能源车型,满足了采购人多样化的采购需求。

深耕助企纾困解忧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1910亿元,占比75%。据介绍,江苏省政府采购主要采取了四方面行动。

在预留份额方面,江苏省2022年发文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要求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采购人要在2022下半年预留采购项目预算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评审优惠方面,江苏省2022年提高了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至20%,提升小微企业的中标几率。

在投标成本方面,江苏省2022年致力于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年共免除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近51亿元。2022年江苏省还发文清理全省范围内违规收取的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全额退还已违规收取的质保金,同步调整完善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合同模板和标准文本中关于收取质保金的表述,并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收取质保金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合同融资方面,江苏省2022年开展了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将“政采贷”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至全省各市县,允许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申请贷款,由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优惠利率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据统计,江苏省2022年共发放“政采贷”约20亿元。

开辟云上交易新模式

近年来,江苏省持续将“互联网+”与政府采购结合,探索政府采购线上交易的新模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便利。

2022年,江苏省继续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根据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完善“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功能,实现从采购计划填报、采购委托、开评标、合同公示、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线上操作和闭环管理,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同时,江苏省还稳步建设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会同省财政厅信息管理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加强需求管理,明确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采购方案审核备案、电子化开评标、入围结果公示和第二阶段合同授予的业务流程,为全省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政采助力稳经济 政策跑出“加速度”

■ 本报记者 乐佳超

去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叠加冲击,浙江省财政厅连续推出一系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核举措,去年全省共有超过1600亿元的政府采购资金流向中小企业,有效助推经济加快企稳回升。

2022年初,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积极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出了进一步保障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价格优惠幅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进一步推动绿色创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运用共10条政府采购支持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措施。其中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合同预付款比例各提高10个百分点;并要求以高规格执行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其获得更多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引导创新发展。

这10条举措施行后,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更多政府采购活动成效明显,但受多重因素考验,中小企业仍面临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为此,在这波举措实行仅仅几个月后,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尽快出台稳定经济大盘政策体系及相关具体政策举措的工作要求,尽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和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省财政厅再次加码,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着重从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机会、加快资金支付、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发力,按照“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等原则,推出了进一步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采购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评审管理,进一步升级数字化平台服务,进一步健全监管模式等一系列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新措施,全方位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动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浙江省通过取消投标保证金,全省每年减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资金占用260亿元以上,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切实为企业减负。同时,通过创新打造全国领先、面向全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模式,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供应商规模、行业、地域等门槛,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上网触“云”,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供应商“一地注册、全网通用”,项目采购“一次不跑、片纸不交”。线上采购每年可为供应商节约报名费、标书工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0亿元以上。今年1月,据浙江省财政厅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去年浙江省全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1669亿元。报告还明确,2023年,浙江省将加强减税降费、政府产业基金、政府债券、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工具的科学搭配组合,形成政策同向发力的叠加效应。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信用融资工具等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安徽:夯基础 激动能 以更实更细举措助力经济复苏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2022年,安徽政府采购用扎实的作风,推动多项举措平稳落地,为经济复苏贡献了积极力量。全省全年政府采购总规模达到2026.9亿元,同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两项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数字化变革铺就高效发展之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安徽政府采购借助数字化浪潮实现转型升级,撬动高质量发展。目前,安徽已全面建成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借助平台,可实现监管、采购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2022年开年第一天,“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在安徽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省域、业务、流程、采购主体全覆盖”,为全省2.3万家预算单位、1000多家代理机构、30余万家供应商和各级财政监管部门提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半年后,“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也顺利上线运行。“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包含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和乡村振兴产品馆,为采购当事人参与电子卖场交易提供全省“一网通办”服务。全年共有15747家供应商完成入驻,累计上架商品127.3万件,交易总金额21.7亿元。

年底,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实现了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全省累计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37个,其中省本级项目36个,市级项目1个。

强化政策功能 精准发力促提升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意味着有限的资金要办更多的事、办更准的事、办更重要的事。安徽精准发力,通过深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卓有成效。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通过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和采购预留份额比例、实行价格优惠评审等举措,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2022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约1630.9亿元,占全省采购规模的80.7%,较上年增长约11个百分点。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依托“徽采云”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模块,加强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第三方平台、系统建设方、金融机构等多方沟通会商,目前已实现政府采购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一键直达”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全年共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41笔、金额累计9049.91万元。

科技创新是经济迸发新活力的源头。为支持科技创新,安徽省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三首”产品有关政策,引导相关领域“三首”产品示范应用,发挥需求侧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落实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本国产品的要求,强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本国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原则上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为本国创新产品提供市场空间。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安徽省财政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年1至8月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要求,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采取逐单位跟踪指导、逐月通报的形式,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采购进度。同时,将落实情况纳入“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有关指标。2022年“832平台”政府采购预留份额1.33亿元,完成交易额2.04亿元,预留份额完成比例达152.86%,比2021年递增14.49%。

江西:做好政府采购的最优“算法”

■ 本报记者 张炎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江西馆政务服务展精彩“出圈”,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连续三年全国前三,多次获得“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政府采购先进监管机构”“政采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组织落实奖”等殊荣……近年来,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亮点频出。

对于如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黄贤稳用11个字回答了记者:“做好政府采购的最优‘算法’。”近年来,江西省财政厅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做“加法”,简化交易流程做“减法”,提升服务效能做“乘法”,破除政策壁垒做“除法”,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稳经济促发展的功能作用。

支持中小企业“稳步快跑”

“企业驻扎在市场一线,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最深刻,关注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关键所在。”黄贤稳有感而发。

《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财税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28条政策财政支持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2022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江西省政府采购在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的角色日益凸显。

江西省财政厅一方面通过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加强涉企保证金管理,加强互联网采购等方式,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江西省还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980余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90%以上。

政府采购升级至“3.0”版本

数字化、电子化正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词”。随着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已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运行模式。“相较于以法制化为特点的政府采购‘2.0’时代,以数字化、电子化为特点的政府采购‘3.0’时代将为稳经济促发展按下‘加速键’。”黄贤稳表示。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极大提升了采购过程的信息传输速度,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则使当地财政资金和货物、工程、服务的匹配过程更加高效。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按照“全省一张网”集约化建设和“建营结合、以营促建”的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打造的小额零星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始终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效率推广、高品质服务和低门槛入驻”的理念。截至目前,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累计交易额突破90.29亿元,入驻供应商超5万家,其中中小企业交易额达88.14亿元,占总交易额97.62%。

严监管 “剑指”违规行为

政府采购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首先要确保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为此,江西省财政厅以放大一流“坐标系”、拿出一流“硬举措”、争取一流“好成效”为思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一是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行动,梳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限制和壁垒,及时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围标串标现象。2022年度,江西省各设区市公开招标领域“不见面开标”总体占比达90%以上;三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2022年,全省共发布采购意向142223条,意向公开总体占比达96.6%;四是制定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明确招标文件禁止对资格性条件、评审因素中的限制性、倾向性条款进行约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不断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意识,切实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发挥政采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黄贤稳说。

来 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 辑 |张炎

Copyright © 转乾企业管理-加盟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14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