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的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23:21:27 浏览量:0

如何到美国上市?公司需要做什么准备?律师、承销商、审计师等中介机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本文简单介绍到美国上市的五个阶段及工作重点。

符合《乔布斯法》条件的公司,在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材料时,可以秘密方式进行;但年收入超过10亿美金的公司,必须一开始就以公开方式提交材料。

秘密递交情况下,申请材料仅提交给美国证监会,投资公众看不到这些材料。公司与美国证监会进行反复沟通,待美国证监会没有实质意见之后,再通过公开方式提交上市申请材料。

上市申请材料也叫做注册表,注册表的核心内容是招股书(除特别注明,提到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书,一般指递交注册表)。

从美国上市的程序来看,以秘密递交和公开递交招股书为分界点,美国上市项目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①秘密递交前的尽职调查和招股书准备阶段,同美国证监会就招股书进行沟通的阶段。

②公开递交招股书以后的路演、定价阶段

③交割阶段;

这三个阶段都发生在上市项目正式启动之后。如果把项目启动前和项目交割后这两个阶段也算上,连同启动后的三个阶段,美国上市项目一共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启动前的准备阶段

美国上市项目通常会有一个启动大会,由公司和所有主要的中介机构参加。启动大会召开以后,上市项目就算是正式开始了。启动大会之前,公司主要的任务是选择上市项目的中介机构,组建一个工作团队,主要包括承销商、公司的美国律师、承销商的美国律师、审计师、公司的中国律师、承销商的中国律师等等。公司内部也需要有一些分工,负责公司的上市事宜。

除了组建工作团队以外,公司还会做一些“内部清洁”工作。不过,从上市项目的运作来看,在项目启动之前,公司应尽可能把各方面问题都解决完毕,项目启动后将精力集中在招股书的准备和财务报表的准备上,上市项目的效率会高很多。

二、尽职调查和招股书准备阶段

项目启动之后的初期,尽职调查是各中介机构工作的重点。尽职调查既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也包括业务尽职调查,还包括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财务尽职调查。前两者往往有一些重合,而后者则通常与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度结合在一起。

招股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正文,另一个部分是财务报表和审计师的审计报告。招股书主要由美国律师负责撰写,审计则是审计师专门的工作。项目启动后,公司的美国律师就会着手撰写招股书。招股书的准备时间可以稍微长一点,招股书什么时候能够准备好,取决于很多因素。

招股书需要进行多少轮修改,这也没有一定的规则。有的时候,经过两三轮讨论,花上两三个月的时间,招股书就基本就绪了。有的时候,招股书改了十几稿,项目启动后大半年公司还没有走到秘密递交这一步的情况也不少。

造成延迟的原因很多。最近几年来,到美国上市的私营企业,通常都是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太健全、公司治理需要改善,准备一份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外,美国2002年萨班斯法案颁布后,对审计师独立性的要求更高,审计师的内部流程也越来越严格。

三、同美国证监会的沟通阶段

公司向美国证监会第一次秘密或者公开递交招股书以后,上市项目就进入同美国证监会进行沟通的阶段。美国证监会对招股书提出多少轮意见,每一轮的意见会包含多少问题、怎样的问题,以及美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难度,这些都很难事先加以预测。因此,公司同美国证监会的沟通存在不确定性,这个阶段的时间表通常最难以把握。

不过,美国证监会的“行为模式”大体还是能够预测。一般而言,公司第一次秘密或者公开递交招股书以后,美国证监会通常会在四周左右反馈第一轮书面意见。公司针对美国证监会意见提出答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招股书。美国证监会再提出新一轮的问题,如此反复。每一轮反馈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第一轮反馈的时间。至于需要多少轮沟通美国证监会才会“善罢甘休”,没有一个通常的标准。

四、路演、定价和交割阶段

经过和美国证监会的沟通,如果美国证监会表明不再有实质意见,那么,公司可以开始准备路演。这个时候上市项目进入后期的冲刺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司的主要任务是路演,与投资者见面,推销公司的股票,并在此基础上同承销商谈判发行价格。

公司路演之前需要印制初步招股书,以区别于含有发行价的最终招股书。初步招股书发给投资者,作为公司这个阶段销售股票的唯一书面文件。初步招股书中缺失的最重要信息是股票的发行价信息,只含有股票的发行价格区间信息,比如每股13到15美元,没有确定的发行价格信息。路演的目的就是去发现投资者兴趣如何,从而确定最终的发行价。

路演通常需要两三周时间,一般从香港开始,最后到纽约结束。路演结束后,公司和承销商会坐下来谈判发行价格。一旦确定了发行价,承销商和公司会立刻签署承销协议,公司将股票出售给承销商,再由后者销售给投资者。同时,公司的股票开始在交易所开市后挂牌交易,公司的美国律师协助将发行价填入招股书中,制作最终招股书,并尽快提交给美国证监会。因此,公司发行价的确定日(定价日)、承销协议的签署日、公司股票的挂牌交易日以及最终招股书的日期都是同一天。

承销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的律师和承销商的律师会准备承销协议的交割。所谓交割,就是公司发行股票给承销商,承销商把股票的价款付给公司。中国企业到美国上市,通常采用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因此,交割的环节还会涉及存托银行。交割通常发生在承销协议签署后的第三天(T+3))。从承销协议签署到交割这几天,公司的律师和承销商的律师会准备交割文件,比如承销商要求的法律意见书等等。如果所有交割文件都齐备,交割的条件都满足,那么,承销商付出价款,公司发行股票,整个上市项目基本就算结束。

五、交割后阶段

上市项目交割后,如果承销商有行使绿鞋的权利,那么,公司和承销商还会进行跟绿鞋有关的事项。所谓绿鞋,就是公司授予承销商的一种权利,允许承销商从公司那里以首次公开发行价购买一定数额股票的权利。通常而言,这个权利需要在承销协议签署之后30日内行使,并且,承销商有权购买股票的数额通常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额的15%。如果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不错,呈现上升的势头,那么,承销商以一个更低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价)从公司那里购买股票,然后转手再以更高价格卖出去,这是一笔赚钱的买卖。有的时候,股东也可能授予承销商行使绿鞋的权利。也就是说,承销商也可以从股东那里购买老股。

如果承销商决定行使绿鞋,通常只需要根据承销协议向公司(和/或售股股东)发出行权通知即可。发出行权通知以后第三天,公司和承销商会针对绿鞋部分的股票进行交割。

绿鞋交割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就算彻底完成,上市项目结束。如果公司需要后续发行,或者一些股东需要公开出售自己手里的股票,那么,公司可以启动后续发行的程序。

如果采用向公众公开发行的方式,那么,后续发行需要经过美国证监会的审查程序,整个程序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经历的程序非常类似。公司也需要准备相应的注册表。将注册表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由其进行审阅。美国证监会同意后,公司才能开始发行。不过,如果公司的后续发行和首次公开发行之间间隔不长,比如6个月之内,那么,美国证监会可以选择不审阅公司后续发行的注册文件,或者只提出很少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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