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23:21:07 浏览量:0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由于光伏组件制造业务剥离已于2022年7月完成,剥离后组件制造业务收入不再计入公司合并范围,受此影响,公司第三季度组件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17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中控技术(688777)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及出售损益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为-0.53亿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2022年9月30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2,3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7,495,821.84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931,815.81 元。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5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正泰电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国良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南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筹划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启动分拆正泰安能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符合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用户申请贷款业务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本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该业务的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明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15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供应链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20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供应链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其质押票据形成池融资额度共享池内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交通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其质押票据形成池融资额度共享池内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招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良,男,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正泰集团低压电器事业部总经理、小型断路器公司总经理、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廖明梅,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法律顾问,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于公司证券部任职。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6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划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分拆上市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正泰安能的共同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正泰安能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启动对正泰安能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贻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林贻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林贻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贻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林贻明先生关于董事职务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林贻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贻明先生在其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国良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补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南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良,男,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正泰集团低压电器事业部总经理、小型断路器公司总经理、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陈国良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6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抢抓双碳目标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提升公司户用光伏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政策精神,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启动分拆正泰安能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正泰安能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中国证监会及拟上市地交易所批准等相关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为抢抓双碳目标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提升公司户用光伏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政策精神,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筹划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启动分拆正泰安能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正泰安能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唯一的户用光伏业务运营主体,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为户用光伏行业领军企业,其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筹划分拆上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正泰安能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治理结构,抢抓市场机遇,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正泰安能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28185838J

注册资本:2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8月4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正泰安能主要从事户用光伏能源运营与服务,专注于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屋顶光伏系统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与服务。正泰安能致力成为全球领先C端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在国家“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指引下,积极开拓下沉市场,为用户提供户用光伏电站的多种应用场景及业务模式。正泰安能还积极拓展充电桩、光伏商城等新兴业务,打造综合能源生态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创新,助力户用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启动分拆正泰安能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和正泰安能业务的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和正泰安能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划正泰安能分拆上市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正泰安能的共同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正泰安能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启动对正泰安能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及正泰安能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正泰安能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及正泰安能股东大会对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拟上市地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 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6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符合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户用光伏能源运营与服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拟与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贷款行”)签订合作协议,由贷款行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光伏设备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预计新增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正泰安能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为借款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上述借款人在贷款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该业务的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光伏设备并在贷款行办理贷款的个人用户,正泰安能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借款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由贷款行为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借款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货款,正泰安能为本协议下任一借款人在贷款行办理的贷款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合作范围内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正泰安能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47,073.9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0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461,644.3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4.0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6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甲正先生的辞职报告。王甲正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明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廖明梅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70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39

电子邮箱:chintzqb@chint.com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廖明梅女士的简历

廖明梅,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法律顾问,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于公司证券部任职。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 2022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证券部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

(三)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55 号正泰启迪智电港 A3 栋四楼证券部。

(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传真:0577-62763739

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6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全资子公司温州泰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集”)之全资子公司温州泰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羽”)、陕西宇仁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宇仁泰”)及温州泰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215,567.83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40,000万元,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泰羽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2份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总价款分别为11,500.00万元及50,000.00万元,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宇仁泰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总价款为38,500.00万元,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泰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金为75,567.83万元,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上述4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17、2022-022、2022-03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2:温州泰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2号楼309室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3:陕西宇仁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兴路200号正泰智能电气西北产业园三号厂房二楼211室

法定代表人:张贺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4:温州泰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2号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4家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40,000万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正泰安能为温州泰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温州泰羽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合计61,5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6、担保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三)正泰安能为陕西宇仁泰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陕西宇仁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38,5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目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6、担保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四)正泰安能为温州泰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温州泰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75,567.83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4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目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6、担保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47,073.9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0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461,644.3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4.0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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