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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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6月22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进出口(具体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4]157号文经营);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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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3,988.7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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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温军贤
注册资本:4,170万美元
经营范围:药品、原料药、医药制剂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的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生产技术的研发、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外文翻译服务;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厂房、机械设备出租。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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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注册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南侧头石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精氨酸;辅酶Q10;卡那霉素的生产、销售;兽药:盐霉素钠、盐霉素预混剂、恩拉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洛伐他汀;霉酚酸、美伐他汀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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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1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法定代表人:蔡信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中西药、中西成药,研究、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批发保健品;中成药的生产、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前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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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韶关市工业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黄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6,156.101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医药制剂、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医药原料(以上项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涉证商品除外),各种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品、各类新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特别准入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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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注册地点: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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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3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微球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5,348.68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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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年20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901-9024室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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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8月21日
注册地点:古田县黄田镇松峰村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670万元
经营范围:原料药(单硫酸卡那霉素)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硫酸新霉素)生产;中间体(卡那霉素碱)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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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豆蔻路1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科研总部大楼412室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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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5月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办事处金源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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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63.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等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3.9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53,343.71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8,012.65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135,331.06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75,590.19万元)的25.69%: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14,435.79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8,907.9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幸志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幸志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幸志伟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公司监事会对幸志伟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幸志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幸志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李楠女士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上述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
李楠女士简历
李楠女士:1980年生,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楠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30,096股,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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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6)、《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7)。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和2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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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30-11:00、13:0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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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3年度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241,411,898.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4,141,189.8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968,175,713.20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1,245,892.23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336,792,056.7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49,900,256.87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5,523,807股,以此计算2023年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35,794,285.26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75,382,587.14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811,176,872.40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22%。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了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下属子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江制药)、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兴)、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制药)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大)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豆油、玉米淀粉和白糖等。基于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并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2、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影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下属子公司新北江制药、福州福兴、宁夏制药及四川光大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2、交易金额
基于上述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交易所,具体交易品种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豆油、玉米淀粉和白糖等。
5、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保证金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下属子公司新北江制药、福州福兴、宁夏制药及四川光大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并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操作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当市场出现巨幅波动或与预期价格走势背离较大时,严格执行调整及修正套期保值实施方案机制,合理规避风险;在符合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匹配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交易活跃流通性好的期货品种进行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含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了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了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因此,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项目名称: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因进口设备采购货期及公司在研新品注册申报进度影响,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公司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24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5月11日,本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并于配股说明书中就上述项目的投资明细、投资计划、预期经济效益等进行了详尽披露,并对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2019年1月24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四个呼吸系统用药转移至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同时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在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主体,并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减少两个原料药品种及两个制剂品种,新增一个制剂类产品,同时延迟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至2020年底,并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延迟至2021年下半年,具体开工时间视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而定,并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的议案》,同意针对新产品研发项目,新增部分研发品种,原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保持不变,并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2,72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基于项目可行性及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已变更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产品研发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是在原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基础上,建设妥布霉素吸入溶液、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混悬液等新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产品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对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该项目是对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扩建,实施地点仍在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原项目厂区内。
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533.74万元。
(二)本期延期的具体原因
因进口设备采购货期及公司在研新品注册申报进度影响,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24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全力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施工进展。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优先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则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由董事会统筹协调资源解决,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期完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进口设备采购货期及公司在研新品注册申报进度等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导致本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品种、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预期收益、投资回收期等发生变化,亦可能导致本项目存在无法顺利实施,或无法按期完工,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进口设备采购货期及公司在研新品注册申报进度影响,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24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健康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康元已进行了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于2024年向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此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