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下)
一、深交所上市条件
1、深交所主板上市条件
深交所主板发行及上市条件同上交所主板(详见公司筹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中))。
2、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条件
(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及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同上交所科创板。
(2)创业板其他相关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
本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二)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建筑业;
(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二、北交所
1、北交所背景简述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公告,明确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的上市公司,北交所的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至此,形成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交所“层层递进”的关系。
基础层企业要想登陆北交所,须先进入创新层。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创新层有两种方式(如图示:各交易所及转板通道图):
第一种是完成挂牌后进入基础层再申请进入创新层;
第二种是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
2、北交所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的(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并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备注:
合格投资者:(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申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时,无需符合本条第一款所列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前款所称预计市值是指以发行人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三、IPO流程、程序
1、上市流程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筹划改制到完成发行上市总体上需要3年左右,如果企业各方面基础较好,需要整改的工作较则发行上市所需时间可相应缩短。具体上市流程图如下:
2、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
(1).内部决议
(2).证券交易所审核
(3).中国证监会注册
作者:小竹财税
来源:【小竹财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