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要求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异地申请代开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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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6 03: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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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这么发达很多企业会和一些个人之间合作,也是常有的。而一般作为甲方的企业付款后,一般需要拿到相应的成本发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是因为乙方的个人,所以经常甲方公司会拿不到发票,因为自然人或者这样的报酬,一般会被税务纳为个人劳务报酬按照20%-40%进行纳税,这个税率是非常高的,所以这也是为何作为乙方的个人不愿意代开发票的原因,其实并不需要如此的。
在很多发展地区,地方政府为了快速提高地方的纳税,会推出一些税率很低的政策。来帮助外地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减低税负,只需要在这样的园区进行开票纳税,那么就可以减轻纳税的压力了。
在我国的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多个地区,就会有这样的税收政策,其实自然人代开核定就可以解决企业拿不到发票,个人觉得税率高的问题。
在这些园区代开后的税率直接低至3%,资料齐全1-3天就可以代开出发票。并且有完税证明。而且代开是可以异地代开的,只要保证业务是真实的那么就可以异地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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