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三种基本模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1-07 20:21:35 浏览量:0

合同能源管理(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管理模式。其核心上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的能源管理服务。EMC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能源,减少能源消耗,最大化节约能源开支,提高企业效率,并获得可观的节能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内容是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不同企业的节能改造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以提高能源运行效率。例如,通过改善生产设备、照明、电气设备及节能设备的安装及维护、能源消耗的监测和分析等,以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负责节能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技术、设备和项目运营管理,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项目投资的设备设施全部归用能单位所有。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供专业的节能服务,确保实现预期的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

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量,获取合理的项目收益,如果项目需要改造,改造费用则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承担。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和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用能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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