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一文讲全!
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股权转让还要缴哪些税?总结全了!
01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四、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
五、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02
买方承担所有税费是否有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合同是否有效的三项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的税法中,只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并未禁止第三人代缴税款,也并未限制只能由法定纳税义务人承担税款。故转让方可以将税费转嫁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实际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税负是否可以转嫁他人承担,我国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他人,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此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税负可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承担不属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个税,那么双方实际交易额要大于约定的交易额。约定受让方承担个人所得税,就是一种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交易形式,变相降低了交易额,使以交易额为纳税依据的所得额降低,构成税收规避,应属无效约定。
对于第二种观点,从实质课税原则出发考虑,来认定税费承担约定的效力,具有一定引领意义。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最高院的判决(案号:(2021)粤52民终453号):
要确定税费是否由杨某承担,应清楚税和费的概念,费是指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费用的支付,可以由交易双方约定,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税是国家向征收对象按税率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和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交易后针对所得额所征收的税收,只有在交易之后才能确定转让方的交易所得,不属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个人所得税属于不可转嫁税种,不能由受让方承担。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受让方负担,不应包含个人所得税。双方虽然约定股权转让的相关费用由杨某承担,但双方并没有约定相关税费由杨某承担,且约定个人所得税由受让方承担,实质是降低交易额,规避纳税义务行为,因违反税法上“实质课税原则”而无效,属于私法权利滥用的无效行为。
03
股权转让常见的十大问题
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税务、工商、财务等各个方面,故实务操作时极易出现各种无法预料的状况,小编整理了股权转让过程中常见的八大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股东实缴出资额=转让财产原值,
转让财产原值为0,不代表转让价格可以为0。
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而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有权核定转让价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视为有正当理由:
三、违约金、补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吗?
答:属于。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四、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五、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答:两种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有可以合理节税的方法吗?
答:针对不同情形可参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购重组中的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形成的股权转让可暂不缴税,如通过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划转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合理延迟纳税。
2、对个人转让股权可利用“合理低价”方式达到少缴税
详见问题二。
3、“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
老股东按合理价格减资,新股东按合理价格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该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由于没有直接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没有转让所得,征税也无从说起。
但是,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旦触动红线,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采用“先分后转”的方式,具体如下
七、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什么规定?
1、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吗?
答: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且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
九、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温馨提示:
(1)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据实确认,但也存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非上市),股权原值的确认标准如表所示
注①: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温馨提示: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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