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税四期?对企业有什么意义?
金税四期是国家推行的金税工程计划中的第四期,是第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工程,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十二金之一,是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实际设计的高科技管理系统。
该系统 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 一个网络是指 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国家税务局四级计算机网络 ; 四个子系统是指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子系统 。金税工程实际上就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
新税制改革
● 1994年,税务总局开始推行金税一期,建成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实现了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交叉稽核。
● 1998年,金税二期工程启动,此税制体系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以卷筒发票为主要扣税凭证。
● 2001年7月,金税二期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同时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金税工程进行管理,并推广至全国。
● 2016年,金税工程被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十二金”工程,金税三期正式拉开帷幕。金税三期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国地税和其他部门的联网,减少数据利用的难度。把所有数据标准采集,把所有企业交易情况、资金往来、个税、社保、发票等都放在一个云端大数据里,按照既定的算法进行爬虫比对、核实,发现异常后预警然后进入人工审核处理。
● 2017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公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至此,备受关注的中国CRS 规则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 2018年10月,新个税法正式落地,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主要内容为“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
● 2019年1月,央行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交易开始进行强行监控管理。这意味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户5万元以上的交易或20万元以上的转账都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被央行监控。除了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外,这些非银行的个人账户也被监管。
●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等情形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最低违法所得超25万,或非法经营所得额超过1250万,则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 2019年底,央行重点明确:加强银行账户资金管控,取消开户许可证!严查企业基本户、临时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严厉打击企业多头开户,乱开账户,出租、出借、出售账户行为。
●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正式宣布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 2020年3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3号公告”,就中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所涉及的税务政策进行了明确,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境外所得的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税收抵免等。3号公告的出台对取得境外所得人士的税务申报提出了进一步的合规性要求。
● 2020年5月,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020年7月,河北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展试点。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大额交易。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 2020年11月,国税总局公开采购金税四期项目,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金税四期悄然来临。
金税四期,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一个进化及完善。
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同时对岗责体系和征管流程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其主要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从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来看,很明显发出了一个讯号——“系统升级,加强监控”,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这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国家的“监控之网”会越织越密,制度之下,想做“漏网之鱼”,只会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