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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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广济药业始建于1969年,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历经50多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以及医 药制剂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维生素B2产品供应商。公司自建厂以来始终秉承“上下求索、敢为人先”的企业发展精神和“待 人以诚、执事以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营维生素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下辖武穴、孟州、咸宁三大生产基 地,建立以原料药、制剂为核心的研发中心和多家配套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 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 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针对经销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基础和商业合理性的分析,以及在相关经销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谨慎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为代理人的、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1-3季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根据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针对经销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基础和商业合理性的分析,以及在相关经销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谨慎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为代理人的,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2年11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按照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2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2年5月份完成了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2,648,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3,999,939.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广济药业始建于1969年,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历经50多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以及医药制剂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维生素B2产品供应商。公司自建厂以来始终秉承“上下求索、敢为人先”的企业发展精神和“待人以诚、执事以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营维生素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下辖武穴、孟州、咸宁三大生产基地,建立以原料药、制剂为核心的研发中心和多家配套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以及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以及2021年4月23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合作协议〉的议案》,签署本次合作协议,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致力于原料药、医药制剂行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中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以“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已于2021年 12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2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函,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名称由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大春变更为周锋,其他工商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2年5月份完成了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2,648,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2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函,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名称由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大春变更为周锋,其他工商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广济药业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366,243.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44,331.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896,386.0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4,581,781.63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5,219,113.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697,201.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481,967.64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020,233.1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0-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三、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参与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2年度上述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2万元。

为保持审计机构、审计资料、审计过程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艳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57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能力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根据广济药业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针对经销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基础和商业合理性的分析,以及在相关经销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谨慎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为代理人的、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1-3季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涉及金额主要影响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对公司2022年1-3月份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四)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大健康”的“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原料药制剂联动”发展方向,广济药业拟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将其打造成为化学合成基地的载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经营期限:长期

5、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化工园区内(合规化工园区)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危险废物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关系:广济药业持有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货币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支撑公司“原料药+制剂+大健康”的战略发展,深入推进“原料药制剂联动”发展思路,旨在拓展公司业务结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8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宣读《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广济药业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366,243.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44,331.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896,386.0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4,581,781.63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5,219,113.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697,201.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481,967.64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020,233.1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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