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哈尔滨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方式、条件)
办理条件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居民,可单独申请。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2)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3、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2)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4)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注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子女,配偶、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以上统称申请人)。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2、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者外来人口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护照;
3、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
4、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
6、符合优先优待条件的材料;
7、属于本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的还应当提供毕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劳动(聘用)合同;
办理时限:入户调查5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复审7个工作日+汇总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8776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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