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应届生户进沪就业申办户籍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 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