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安国光中学招生规定 1.第一批招生 (1)第1类招生 招生对象: ①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2024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②政策性照顾对象。...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