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量:2